彆看米娜性格大大咧咧的,在外給人的感覺是強大到任何事都困不住她的樣子。
可內心之中,她也有柔軟的地方。
十六歲那年,她母親受不了家中頂梁柱生病,不甘心過窮困潦倒的日子,跟著情人跑了。
她這一跑,卻苦了做女兒的米娜。
這些年,米娜想起曾經經曆過的過往,還猶如噩夢般的嚇自己一激靈。
米娜的母親當初從家裡跑的時候,年紀也不小了,都已經三十六七歲了。
她的情夫也是差不多年紀,雖說長相年輕,底子好,但跟著情人,養情人的孩子,這舒心日子也沒過上幾天。
當時她跑,主要是對困難的畏懼。
睜眼就是巨額的醫藥費,還有沒有希望的家庭。
她那點微薄的收入,連一家人吃飯穿衣都相形見拙。
她不敢為家庭的困境負責,卻將所有的責任丟給了隻有十六歲的米娜。
這麼多年過去了,米娜對親生母親的恨沒有當初那麼濃烈了,可對這個母親的試圖修複彼此的關係,一直非常抗拒。
‘彆人家的孩子長大了,想要將她趕出去。’
‘當初全心全意的付出,卻換來這樣的結局。’
米娜不是那種忍氣吞聲的人,直接就懟上去,管什麼親媽不親媽,親媽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你給彆人養孩子的時候,自己的孩子在乾什麼你知道嗎?”
“我一個十五六歲的孩子,還在讀初中,卻要扛起一家的生活。你是不容易,難道你比我還要不容易?”
“最難的時候,我差點去做了小姐,你知道嗎?”
……
當一個母親親耳聽到女兒,因為自己的不負責任,差點去做小姐,墮入深淵。
隻要還沒有完全泯滅人性,就不會在女兒麵前死纏爛打。
如今米娜的母親已經快五十歲了。
她之所以想方設法想要接近米娜,不就是為養老嗎?
養大彆人家孩子,不給她養老了,這會兒想到自己親閨女?
米娜可不是那種好脾氣。
她父親病故的那一天,對她來說,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親人了。
米娜的親媽放著自己的親閨女不管不問,這麼多年也沒有給過錢,卻上趕著給人做後媽,確實挺丟人。
更讓米娜畏懼的是,她忽然發現有一天自己要步親媽的後塵,這才是她最為驚恐,而選擇逃跑的原因。
可實際上,我家的情況和米娜的繼父家截然不同。
可米娜不這麼想,人在畏懼的時候,任何風吹草動,都能讓她風聲鶴唳,緊張的不得了。
就像是一個惡循環,仿佛這輩子都沒有脫離的機會。
這就是原生家庭帶來的影響。
看似這一切都過去了,但從來沒有真正的過去。
可她壓根不知道,我沒打算讓她當後媽呀!
對於富豪來說,結婚除了名義上有個人合法合規的對自己的財產有資格掠奪的人之外,似乎沒有任何的好處。
尤其這個富豪已經有了孩子,還離過婚。
當然,也可以簽婚前協議。
可這種協議簽訂下的婚姻,和不結婚住在一起,有什麼區彆?
雙方都在防著對方,雙方都有自己的利益和訴求。
就像是有一句話說的那樣:
‘他若愛你,
就算你是彆人的老婆,他也愛你。
他若不愛你,
你就是為他生了孩子,
他的心也不一定在你身上。
法律可以保護婚姻,卻拴不住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