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燕昭衍三十七年,四月初五。
皇城內外,紅綢千裡,賓客同慶。
幽、冀、青、並、陵五洲,凡燕國子民無論男女老幼,每人賜布一匹、肉十斤,隻為上下臣民共賀一事。
秦王大宴全城,無論三教九流,隻要有心祝福之人,皆可進城來飲杯水酒。
太陽漸升,日光愈盛。
春風徐徐,吹動青年鬢角。
秦王冠上的蛟龍爪捧玉珠,陽光下璀璨奪目。
王詡一個人坐在秦王府閣樓的最高層,也不知在想些什麼,不過他身上由將近十萬根金絲絞在一起編織而成的大紅婚袍正隨風鼓蕩,遠觀猶如一片金紅色的海洋。
“新郎官不下去做準備,在這裡思考什麼問題呢?”
名劍太白在白也腳下化作流光,隻見他腳步不停,每一步都剛好踩在劍身寬闊處,三步並作兩步來到了閣樓最高的這一層。
白也大咧咧地一屁股坐在了王詡身旁。
一眼向下望去,行人如蟻。
“哎喲,地方還挺高,坐在這裡吹風應該能挺有感觸。”
“現在你我坐著的地方確實不低,僅比能夠俯瞰整座城的皇宮大殿矮上一點點而已。”王詡淡笑道。
隨即他瞥了一眼自顧自品嘗起腰間酒葫蘆裡美酒的家夥,“今日我大婚,你空手來的?”
“要是我說送你這葫蘆酒,會不會現在就把我攆出去?”白也賤賤一笑,“想必你此刻的心情挺複雜,應該正在琢磨著到底讓不讓眼前這個小子下去討一杯酒喝。”
“你呀,你呀”
“好吧,其實禮物在這裡。”
白也的語氣一轉,突然變得認真起來,他將酒葫蘆彆在腰間,從懷中拿出一枚樸實無華的木簪,雙手捧給了王詡。
“雙手捧著,居然這麼貴重?”王詡接過簪子,仔細端詳。
上麵沒有篆刻複雜銘文,木頭中也沒有蘊含任何浩然氣,看得出它不是一件寶物。
隻有兩個字刻在簪尾,名曰勝春。
王詡有些不解,一把普通至極的木簪,需要白也這樣的人雙手捧著遞給自己嗎?
“哎,這簪子要小心保存啊”白也欲言又止,話到嘴邊不知該如何說,於是又拿起了酒葫蘆抿了一口。
此刻的白也竟有些手足無措。
“看得出木簪對你來說意義非凡,想必是心愛之物,要是你不告訴我來曆,我不能收。”
“年幼未覺醒太白之時,我家裡並不富裕,雙親皆是山中獵戶,一家三口擠在一間草屋。”
“母親有一次帶著我進城去賣皮毛,不知為何惹到了一位貴婦,那女子撥弄著發絲間熠熠生輝的玉簪,衝著母親不屑地笑了笑,她說自己這一枚簪子就能買一百車皮毛,而你永遠都是賤婦。”
白也看著遠方,王詡不知道此刻他的心裡是什麼滋味。
“後來我父親知道了這個消息,上山挑選了一塊樹芯,然後將其中最精華的部分一刀一刀雕飾成了這個木簪,又找還在學堂讀書的我在簪尾刻上了勝春二字。”
“而後等到了母親生辰那日親手遞了出去,燈火下,他親手給母親把這個發簪彆在了發間。”
“我父親一向不善言辭,不過在那日他漲紅了臉還是堅持把話說了出來。”
“吾妻貌美,要勝過明媚春光。”
“不過父親的確沒有說謊,因為我記得那一天母親臉上的笑容的確要比春天更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