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蓮帶著這個疑問回到了家,她輾轉反側,徹夜難眠,她太想知道事情的真相了!
她開始去調查,她多方打聽,才知道這個黃英的家庭可不簡單,媽媽是教育局領導,爸爸是公安局局長,妥妥的高乾家庭!
這事說起來也簡單,就是78年高考的時候黃英沒考好,因此情緒低落,每天在家鬱鬱寡歡。
這可把她的高乾爸媽急壞了,左思右想,就打起了“頂包”的主意。
不過他們很聰明,專門查找了縣城考生的資料,從中找了好幾個與女兒年齡相仿,學習成績還可以的女學生。
他們發現這個叫鄧蓮的學生跟女兒的年齡相近,且高考成績不錯,還考上了湘南大學。
最關鍵的是這位叫鄧蓮的女學生是農村的,家庭背景簡單,就是極為普通的農民家庭。
一個普通的農村家庭,即便是事發敗露,也拿他們沒辦法!
於是乎,他們找到了一中的副校長李天,篡改了黃英的資料,截取了鄧蓮的大學錄取通知書,生生的讓黃英變成了“鄧蓮”,得到了上大學的資格。
而真正的鄧蓮卻蒙在鼓裡,失去了上大學的機會,被迫回到農村務農。
經過無數次艱苦的走訪,終於有知情人吐露了口風,鄧蓮知道事情的真相後,非常生氣,她開始給地區紀委,政府部門寫信實名舉報,要求調查此事。
她的信寄到地區紀委後,地區紀委將舉報信直接轉給了宜城縣紀委,要求宜城縣紀委予以查證。
很巧合的是,縣紀委書記跟這位公安局長還是親家,鄧蓮在國慶節看到的那個帥氣的小夥子就是這位紀委書記的公子。
可是收到了舉報信必須處理呀,不然怎麼跟上級領導交代呀。
於是,一份搞笑的處理意見出台了,縣紀委決定:對於黃英同誌頂替鄧蓮上大學一事,嚴重的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由於黃英同誌在高考前未年滿十八周歲,屬於未成年人,不予立案,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希引以為戒。
這份處理意見給鄧蓮帶來的打擊顯然是巨大的,她一夜白頭,心中無比悲憤。
她知道在縣城是告不倒他們了,他們的勢力太大,她決定去省裡告。
她那懦弱的丈夫顯然害怕了,死活就是不讓她去,說現在都已經這樣了,就是告倒了,她又能怎麼樣。
是呀,又能怎麼樣呢?
重新給她上大學的機會嗎?想想都不可能!
再說了,胳膊擰不過大腿呀,人家公安局長一個電話就可以整死你,你鬥得過人家嗎?
丈夫的話潑涼了鄧蓮的心,她心情悲憤,滿腔怒火,胸中有股莫名的恨意。
她似乎魔怔了,念念不忘那個頂替她上大學的黃英,就連做夢都在念著她的名字。
有一天,趁著丈夫外出地裡乾活,她坐車來到了縣城。
她背著一個破舊的小背包,背包裡藏著家裡的菜刀,她帶著它來到了縣財政局,一直在門口來回的徘徊,就是為了找黃英要個說法。
她終於等到了畢業後分配在縣財政局上班的黃英,她質問她為什麼要奪去屬於她的機會。
黃英陰沉著臉,一言不發,扭頭就走。
仇恨是可怕的!它使得鄧蓮失去了理智,她憤怒的從背包裡拿出菜刀向黃英砍去,黃英“啊”的一聲慘叫,手臂被鄧蓮砍傷,倒在地上呻吟不止。
門口的保安被驚動了,迅速趕過來把鄧蓮製服,並扭送到了公安局。
公安局長的千金被砍傷,這還得了!必須馬上批捕!
檢查院很快便提起訴訟,法院擇日進行了不公開審理,判處鄧蓮犯故意傷害罪成立,執行有期徒刑8年。
而她的丈夫因為她的坐牢,與她離了婚,孩子也跟了父親。
她在失去自由的同時,也失去了自己的家,失去了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