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煜低下頭看看自己的褲子,半條褲腿都已經被野豬血染紅,這是剛才劃開野豬脖子染上的。
鞋上還有花白的豬腦漿,這是剛才江寧爆了豬頭飛濺上的。
數頭野豬倒在地上,整個林子裡散發著刺鼻的血腥味。
聽到江寧的話,寧煜怒道“你還敢罵我,你知不知道剛才你在我耳邊開槍,差點把我的耳朵震聾。”
“本來老子弄死它們輕而易舉,你嚇我這一跳,差點讓我沒反應過來。”
“對不起,我沒想到!”
“沒事,我已經原諒你了。這個時候,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我這樣沉著冷靜。”
寧煜對於這次狩獵還是比較滿意的。
這輩子生活安安穩穩,他總覺得缺少了點什麼。
現在站在血泊之中,他竟然感覺到很安心很滿足。
寧煜知道自己不是變態,而隻是有些緬懷以前的生活。
畢竟自己半輩子都在刀口舔血,一下子讓他徹底改變以前那種行為和習慣,說實話,也挺難。
“你沒事吧,有沒有傷到哪?”
江寧從樹杈上跳下來,就感覺膝蓋一軟,差點摔倒。
“我能有什麼事,身上的血都是野豬的。”
“寧煜,你是真不怕死麼!”
“不是怕不怕死的問題,而是膽氣和血氣,極限運動的死亡率很高,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喜歡,我覺得他們就是喜歡挑戰自我,算是一種生命層次的突破,你也可以把我想象成那樣的人。”
江寧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我也喜歡極限運動,但卻不像是你這個樣子。極限運動追求的是征服困難,一切儘在掌握的感覺。而你這是”
江寧說著說著,又苦笑搖搖頭,似乎也找不出語言來如何形容寧煜。
“好了,打電話找人來收拾吧,我們兩個也搬不下去。”
“以後這處獵場你還是少來吧,來一次野豬幾乎被你滅種,你也不心疼自己的錢。”
“也沒滅種,小家夥們我可沒碰!”
“彆說了,我們去清洗一下,看看你身上”
江寧嫌棄地捏著鼻子走到一邊。
“等等,你說野豬群為什麼會襲擊我們,我們可沒有惹著它們,它們卻直奔我們兩個人所在的地方。你難道不覺得這有些違反動物的習性!”
寧煜擁有非常豐富的打獵經驗,對動物的習性非常了解。
無論任何猛獸,在見到比自己高的動物或者是人時,都會下意識地害怕躲避,這是他們的天性。
除非是非常饑餓或者是激怒它們,它們幾乎不會主動攻擊比自己高大的生物。
江寧思索道“或許是我們闖入了它們的領地,它們感受到了威脅。”
寧煜說道“野豬的領地,到處被拱的亂七八糟,而且它們還會蹭樹止癢,你看看這裡像是它們的領地麼?”
“不像!”
江寧直接說道,因為附近根本沒有被踩踏痕跡,樹乾底部也都好好的。
“我知道了。”
寧煜說完,哢嚓一下子掰開獵槍,把裡麵的彈殼退出來,然後迅速就從兜裡掏出兩顆霰彈,直接塞進去。
哢嚓一下子,又把獵槍合上,然後對著兩點鐘方向就打了兩槍。
砰砰!
前方三四十米的荊棘叢中傳來一聲淒厲的慘叫,一匹狼拖著受傷的後腿,轉身往後一瘸一拐地跑去。
接著,樹林周圍開始響起狼嚎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