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如海經過袁野時,朝袁野點了點頭,袁野會意,知道柴如海有話要說,馬上起身跟著柴如海進了科長辦公室。
剛才在市長辦公室裡的一番談話,袁野早就聽在耳朵裡了。
袁野沒有想到傅全庵這個老家夥自己的麻煩不斷,竟然還在想著反擊山城政府,提出兩個夠毒的措施,打擊山城在租界的利益。
第一條措施是針對山城政府在租界的司法權,如果公共租界的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以及法租界的江蘇高等法院第三分院被維新政府接管,那麼山城政府在上海租界的司法管轄權就徹底喪失了,意味著山城政府在租界的影響力也跟著受到了巨大的削弱。
這不啻是打了山城政府狠狠一個耳光,而且打到了山城政府的痛處,傅全庵想的出來,確實夠聰明,夠毒夠狠。
而第二條措施則主要是針對軍統潛伏在租界的越界築路區域的地下人員。
越界築路區域嚴格意義上來說並不屬於租界,是殖民者在原租界基礎上大肆擴張的結果。
英、法租界最初設立時,麵積都不超過千畝,後來大肆擴張租界範圍,其中主要手段就是越界築路。
早在19世紀60年代初,殖民者就開始使用越界築路的手段來擴展地盤。
先在界外收買一些土地,取得築路權。然後,悄悄地修造一條馬路把大塊地方包圍在內,並在這個區域再修築起一些道路,互相貫通。
同時,派出巡捕到界外馬路巡邏,成為慣例後,即正式設置崗警,使居民於不知不覺之間接受其統治。最後,在合適的時機脅迫中國政府把這些地塊正式劃入租界。
據統計,從1862年至1925年,工部局在公共租界之外越界築路41條,圈占土地麵積達5萬畝。
工部局越界築路之後,即於該地設警巡邏值崗,征收捐稅,編訂門牌,嚴重損害中國主權。
儘管當地居民及中國政府強烈抗議,但工部局對此置若罔聞。
租界通過修築界外馬路,將警權和治外法權擴展到條約規定的區域之外,租界警察不僅擔負起馬路的巡邏任務,保護馬路所經區域內的財產。
還對越界築路區征收地稅和房捐。隨著租界地域範圍的不斷擴大和土地的增值,稅收也逐年遞升。
法租界自19世紀60年代從上海縣城西門至徐家彙築成軍路後,越界築路數量也日見增長,僅1900年至1914年,越界築路20多條。
1913年,法國公使康德向中國政府提出界外馬路警權問題,企圖再一次擴充租界麵積。
袁世凱政府為取得帝國主義支持,答應了法租界的擴張要求。
1914年4月,外交部江蘇交涉員楊晟同法國駐滬領事甘世東簽訂關於法租界界外馬路協定十一條,以法租界當局驅逐在法租界活動的革命黨人為條件,給予法租界當局在越界築路區域行使警政和征稅權。
從而使法租界以西迄徐家彙的整個越界築路地段全部劃歸工部局管轄,成為事實上的新租界。
通過這種“陽以劃清警權之名,而陰行擴充租界之實”的方式,法租界麵積擴大到畝,為1849年法租界初辟時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