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到家已經是晚上了。
給雲曼發了消息,下午的時候就知道夜軒已經回家,自己不去陪也沒事了。
雲曼每天除了玩手機,曬曬太陽也沒有什麼事情可以做的。
公司那邊也已經知道了她的情況,把剩下的薪資全部都打進了她的賬戶裡,也幫忙補交了辭職信。
方極那邊一直派人關注雲曼這邊的情況。
還斥巨資買了雲曼家旁邊的彆墅,就是為了能方便接近雲曼。
知道方極搬到自己家附近後,夜軒直接調來保鏢,24小時雲曼的安全。
“曼曼照片上的這個人是方家現任家主,叫方極,是我們夜家的宿敵,你要離他遠點,比這次被綁架的事情很有可能就是他做的,隻是現在還沒有證據。”夜軒怕方極是衝著雲曼來的,提前告訴雲曼這個人不能靠近。
知道方極不會無緣無故來自己身邊,肯定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夜軒又不能時時刻刻把雲曼帶在身邊,雲曼身上的傷不能這樣奔波。
“這個人我好像在那裡見過,很眼熟,但是想不起來在哪裡看見的。”雲曼對著夜軒說。
聽到雲曼那麼說,夜軒馬上就警惕起來。
“你在好好想想是在哪裡看見的。”夜軒試探性地問雲曼。
夜軒懷疑綁架的現場方極也去了,雲曼看見過,但是現在雲曼根本記不住當時發生了什麼事情,在場的人都有誰。
“我想不起來了,就是覺得眼熟,認真一想我頭就疼。”雲曼的額頭上都是細細的汗珠。
“想不起來就不想了,我不問了。”夜軒很心疼地把雲曼摟進懷裡,輕柔地擦拭著汗水。
動作很輕柔,就怕弄痛雲曼,身上的傷也在慢慢愈合。
但是大動作還是不能做。
天天都有三個阿姨在監督,生活也算是規律,都是按著時間表來進行的。
方極也一直在彆墅旁邊閒逛,就想跟雲曼來個偶遇。
自從夜軒和雲曼說了極這個人之後,雲曼根本就不出門了,院子都很少去。
曬太陽的話就在陽台,根本就不給方極機會。
和夜軒有仇的人,自己也不會喜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