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相公,在戲台上的桌上搞?會不會把我眼睛給看瞎了?”
我錯了……甄鑫欲哭無淚。
我對不起神聖而純潔的戲曲事業!我,很可能成為戲曲界的罪人!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彆廢他媽話了,再來一段,我三天後拉一波人去看戲!”
“對,對,再來一段。要味道重的那種……”
“好,苟某這裡先謝過諸位賞臉。娘子,鼓來……”
始終微低著頭的四娘,輕起鼓簽,漫漫鼓點響起。
“良宵夜暖,高把銀缸點。
雛鸞嬌鳳乍相見,窄弓弓羅襪兒翻,
紅馥馥的花心,我可曾慣。
百般撋就十分閃,忍痛處,修眉斂。
意就人,嬌聲戰,涴香汗,流粉麵。
紅妝皺地嬌嬌羞,腰肢困也微微喘……”
兩天時間,苟順一家三口跑了四個茶肆,其中一個還在府城之內。於是,府城內外近萬人口,最少有一半人知道江邊來了個“苟家班”,而且段子不錯。
對於這種地推能力,甄鑫隻能無可奈何的表示佩服。
不僅如此,苟順還抽著空帶上苟彬在周邊淘了一堆東西,運回來搭建戲台。
看著他乾勁十足模樣,甄鑫很不理解。
既然喜歡唱戲,又擅長做這一行,為什麼又要放棄呢?
“他是想讓孩子們脫離賤籍,不想讓他們長大後依然在忍受我們曾經的苦,想讓他們可以讀書有希望做官,想讓他們可以娶個好女子,也想讓她們可以嫁個好人家。”苟二娘看著光著膀子奮力乾活的苟順,悠悠地說道:“這孩子,真是難為他了……”
聽一個女人叫自己的老公為“孩子”,甄鑫卻感覺不到怪異。
苟家女人,尤其是年齡偏長的大娘與二娘,一向視苟順如子侄,他們之間的深情,外人也許很難理解,甄鑫卻總是感覺到一些的羨慕。
不管如何,苟順也是一個有家的男人。哪怕在家裡地位貌似低下,其實所有人都在心底,將他視為家裡的頂梁柱。每個人都在儘著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幫他維持這個家。
苟順的猥瑣與怕死,總被彆人鄙薄,可是他的家人卻從來不會因此而瞧不起他。
他要養的,不是一個二個人,而是一大堆人!
隻憑這點,甄鑫有時都會覺得汗顏。
上輩子,自己起碼在當地大小都算個角,可是沒車沒房,單憑自己的收入,養一個孩子勉勉強強,養兩個得去賣血,養三個估計要跳樓。
“若非甄公子確實喜歡唱戲,我想苟順他也不會重新收拾這老本行……”二娘微笑著說道:“倒是不知道,甄公子的喜歡,卻又是為何?”
這事,還真的解釋不清楚。
原來天天唱戲的時候,總會盼望著戲台突然塌了,自己摔壞之後能拿上一大筆保險金,從此遠離這個該死的行當。
這是一個已經完全沒落的行業,也是一個早該裝進博物館的行業。
從業十多年,甄鑫不知道有多少次後悔過,不該成為一個戲子。他也曾想過,若人生可以重來一次,他一定會選擇遠離舞台的生活。
可是如今人生真的重來,他卻又忍不住地再次爬上了舞台。
到底為什麼,甄鑫自己也沒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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