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確定的未來,在差異不大不小的世界中,人生應有所創造。
為了契合環境,顯示自己的價值,表示自己來過世界一遭留下了痕跡,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目標去追求。
不管怎樣,心中都燃燒著一簇不大不小的燭光,在夜晚中閃亮,彆人看不到這簇光,它就在每個人心中默默存在。
心中不暗就行,外在無所謂多暗,閉上眼睛,反正睜著晚上黑也看不見,閉上眼睛之後也能依然感覺到內心之光在亮著。
在內心中,被保護得賊好,心中的光還在燃亮,沒有消減,始終有光。
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可以叫活人的標配,總要為著點什麼,總要有一簇追求之光。
不管是什麼形狀什麼顏色的光,心中都會有一點光,總也不熄滅,照著自己,一直走向選擇要追求的那個目標。
生命之所以精彩,不僅是因為活著差彆不大還有樂趣,生命更多的精彩在於那束光照到了什麼目標上,未來有什麼創造。
能創造出什麼樣的東西,做什麼樣當事,實現什麼目標,是那更有價值,更高一層當獨立和自主。
不僅是活著本身,不僅是吃喝玩樂搞好團結,那些都是好事,是普通的事,還有更高的更好的事,就是未來的目標實現。
是對未來的創造價值。
之所以要更高更好,就是因為要比開始活著的基礎,達到更多,有所進步。
錯不錯壞不壞的先不管,先去追求,先有進步,先有個目標確定下來。
然後再去挖掘自己的創造力,找到自己擅長的那一方麵,去做創造性的事,活著的感覺會不一樣,會升級。
外表看起來也會升級,畢竟內心不一樣了,乾的事又是新的事,當然會更高更好。
這就是實在話,追求什麼花花綠綠的東西,要彆人的真心也沒必要,要彆的一切,都不如讓自己活著的體驗感更高一點。
那一切都會很美。
聰明人選擇活得更加赤誠,不去做無謂的遮蓋,不去想那些表麵,隻集中注重於最關鍵的體驗。
省時間不是最重要的,快樂尚且可以割讓,活著的意義想不清楚,那麼,體驗總是很重要的吧,活著的過程說到底是個體驗。
凡人體驗一生的喜怒哀樂,神仙旁觀其他的一切,凡是活著的,都在學習和體驗各種東西,豐富而生動。
那些理論不重要,曾經體驗了什麼很重要,在體驗中互動中,才能快速高效學到真實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