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誌文有些無奈了,但他想了想,覺得還是要去試一試其他地方,這城西是趙氏的地盤,可飛仙城其他地方也不是趙氏的地盤啊,去彆的地方看看,說不定可以賣出去。至於兜售丹藥,那基本行不通,就算私底下交易,風險也極大,不到萬不得已,張誌文暫時不打算冒這個險。
如此,他就去了飛仙城其他地方,不過一天下來,他找遍了飛仙城其他城區,一家丹藥鋪都看不到,看來這四大家族都已經商量好了,誰的生意就誰來做,涇渭分明,將飛仙城徹底掌控在手中了。
此刻,天也快要黑了,張誌文不得不先回去了,否則一會兒巡邏隊來查人,被逮住就完蛋。
但張誌文心裡頭很是憋悶,這飛仙城的四大家族簡直就是霸道至極,難不成非逼得他回去林氏仙府找林明月討要獸糞園的差事?這事情,張誌文不太想做,倒不是麵子問題,他不在乎什麼麵子,都當過乞丐,挑過大糞了,區區麵子算什麼,他擔心跟林明月走太近,到時候免不了卷入林氏家族的紛爭,他好端端的一個人修煉不好嗎?犯不著卷入那種麻煩,萬一惹了不該惹的,他到時候隻怕就是彆人的替死鬼。
張誌文不甘心,這一夜過去,第二天,他還是打算去找找門路,如果賣不出這丹藥,往後他很難提升修為的,靠著當差那點月奉,那何年何月才能離開這裡?難不成一輩子在這裡給人乾活?
既然店鋪賣不出去,他打算去集市看看,這集市說不定有人願意收,而他隻要避開趙氏地盤的集市不就可以了?
如此,他直接就去了城東集市,這集市也是很大的,擺攤的人各種各樣,擺的東西也是琳琅滿目,終於,他看到了一個攤位上擺放著丹藥的了,他頓時大喜,不過他有了前麵幾次碰壁的遭遇,他現在就不露聲色,假裝是隨便逛,然後逛到了這攤子前。
這擺攤的是一個年輕人,大約二十出頭,一身青衫,他坐在攤位上,有些愁眉苦臉,很顯然,這廝生意不太好的樣子,周圍也沒什麼人找他買東西。
他擺的東西裡麵,除了一枚丹藥,其他的還有幾張看著似乎是野兔妖的皮子,還有幾根不知道什麼妖獸的骨頭,就這麼點低階的東西,大多數走過去的散修看都懶得多看一眼。
張誌文則假裝看東西,蹲了下來,而這個年輕人也不招呼張誌文,依舊跟木頭人似的坐著,彆的不說,光這種態度,恐怕有些想買東西的人都直接不買了,這年輕人,不但東西差,還不會做買賣。
不過張誌文倒不關心這個,他隨意的拿起一根骨頭,問道:“這什麼東西?”
年輕人終於看向張誌文,而後一副半死不活的口氣說道:“野豬妖的後腿骨……”
“怎麼賣?”張誌文繼續問道。
“三枚下品靈石!”年輕人還是一副半死不活的口氣回道。
“太貴了,最少能多少給賣?”張誌文習慣性的討價還價,生在市井,打小耳聞目睹,他自然懂這些。
但年輕人則不耐煩了,他搶過張誌文手裡的骨頭,扔回了攤位,而後有些不快道:“不想要就彆問那麼多,連野豬妖後腿骨都看不出來,你還買什麼買!”
這年輕人不說話還好,一說話儘說得罪客人的話,就這小脾氣蹭蹭的,怪不得生意慘淡。
不過張誌文也不在意,他反倒淡淡一笑,而後指了指那丹藥,說道:“這益靈丹我可是認得。”
年輕人聞言,眼睛頓亮,而後說道:“你要不要?我便宜讓給你!”
“嘿,這飛仙城不說不讓賣丹藥的嗎?”張誌文順著對方的話,試探道。
他孤身一人在此飛仙城,人生地不熟的,許多事情都需要一點點慢慢了解,而眼前這個年輕人,應該是一個比較熟悉飛仙城的散修,否則也不可能在集市擺攤,至於方老,他們對飛仙城其實了解太少了,基本對於集市,對於買賣的事情,一竅不通,他們就是打雜的,外麵的世界,他們接觸太少。
“切,你這話說的,丹藥不讓賣嗎?沒這麼規定的,隻不過彆在人家趙氏眼皮底下賣就行了,我賣個一枚兩枚的,怎麼滴,犯法了?我可是交了攤位費的,我可是名正言順的!”年輕人顯然受不得激將,三兩下把事情說的清清楚楚。
“嘿,你這點攤位費,夠得上什麼!”張誌文再次試探。
“喲,敢情你是大爺啊,還夠得上什麼,來來,你給小爺拿出一枚下品靈石來,這一天攤位費都夠你吃一年了,還那麼大口氣,你一邊去,彆礙著小爺做生意!”
年輕人一股腦說了一堆,要讓他做生意他倒憋不出半個字,可一說跟人吵架,這廝還是有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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