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春達對看小說可沒興趣,他等著伍東盛繼續發表他的高見。
果然,伍東盛見他不說話,便滔滔不絕地說了下去。
“所以,很明顯房子是周水租的,凶手是被周水約來的。您也許會問,為什麼房主對這些事一無所知。(田春達想,我可沒想問這問題)租房子一般開始就得付清幾個月的房租,如果周水事先多付了房租,那房主自然不會找上門來。假如租期到了,凶手代表周水要求延期一個月,那房主好像也沒道理拒絕吧。另外他們續約,不見麵也能完成,凶手隻要把錢打到對方的賬戶就行了。反正對於凶手來說,要不要對方的收條都無所謂。”伍東盛停頓了一下,見田春達沒有反駁的意思,便道,“凶手處理完屍體後會很自然地搬走,這裡的人本來就少,如果她故意把屍體拉到裡屋,就不會很快被發現。等屍體最終被發現說不定已經是好多天以後的事了,到那時,誰也不會懷疑到她。因為從這棟樓裡搬走的又不是隻有她一個。”伍東盛說到這裡深深歎了口氣,“我很高興,我能及時找到周水。”
“照你這麼說,她每天都會來在這裡?”
“不是每天,至少也是經常。她肯定被人看到過,但住在同一棟樓裡的人,並不一定關心鄰居是誰,也不見得會記住這個人的長相。再說……”伍東盛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報紙遞給田春達,“這是我在廁所找到的,上麵有篇文章說的是警方在待拆遷的空房子裡找到一具屍體,後來經證實死者是個餓死的流浪漢。凶手一定是看到這則報道受到了啟發。”
田春達接過報紙,狠狠瞪了伍東盛一眼,心裡罵道,你個臭小子,還在口袋裡藏證據,乾嗎不早說?伍東盛好像看透了他的心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田春達看了一眼那篇豆腐乾文章後,便把報紙塞進了口袋。
“您看過周水行李裡的《淑女之家》了吧?”伍東盛見他不說話,問道。
“看了。”
“周水在書裡留下了很多標記。你應該也注意到了吧,有何感想?”
“老實說,我還沒來得及思考這件事。”田春達拍拍伍東盛的肩膀,語重心長地說,“東盛,警察應該尋找的是最直接的證據,而不是猜字謎。你要明白,一旦我們用鐵的證據抓到了人,罪犯自然會老老實實將犯罪細節坦白交待,這不是比看書找證據省力得多?何況,我看她也不是個意誌堅定的人。”
“我明白。”伍東盛點點頭,忽然抬頭盯住了他的眼睛,“田隊長,您是不是已經知道凶手是誰了?”
“我還在等一個關鍵證據。”田春達說到這兒,口袋裡的手機突然響了,他連忙接通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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