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東盛笑笑:“所以,她沒向你要。另外,她也怕引起你的疑心,因為經警方證實,傘的內側沾有周水的血跡。”
“小翔說找到了傘,就是那把?怪了,她為什麼不扔掉它?怎麼會有機會讓雲杉拿走?”伍律師覺得不可思議。
伍東盛笑了起來。
“因為第二天也下雨,她本想把傘帶出去扔掉的,想不到又下雨,隻好又撐了回來,不料傘拿回來不久後被雲杉拿走了。哈哈哈,真不走運啊。她一定焦頭爛額地找了很久。”
“她從雲杉的房間拿到傘後,為什麼又不扔掉它?”伍律師再問。
“根據她對警方的說法,她帶出去兩次都沒扔成功,因為那把傘質量不錯,她一扔掉就會被彆人撿走了,她隻好又趕緊拿回來,所以她後來決定乾脆把傘上的血跡洗掉。她就是利用陪曉晨去上課的機會溜出來去周水那兒的,她襲擊小翔的那天,也是陪曉晨去上課。其實那天她是想溜回來洗傘的,想不到小翔先她一步拿到了那把傘。她倒黴吧!”
“哈哈哈,她是很不走運啊。”伍律師大笑。
“那第三條呢?”方其問。
“在她偷進雲杉房間的時候,小翔很聰明地讓她的拖鞋黏到了口香糖。後來那個口香糖嵌在她的拖鞋底上的孔裡了,她沒注意。那段時間,她的注意力全集中在那把傘上了。”
“像她這麼懶的人怎麼會注意到鞋底?連牛奶杯也不洗!”張玉芳嘀咕了一句。
“當然警方抓住她最重要的證據不是我說的這些,而是有人證明她複製了一套地下室的鑰匙,證人就是做鑰匙的人。那天晚上,她從舒文誌那裡拿到鑰匙後,就用橡皮泥做了個模子,後來她就用這個模子複製了一套鑰匙。她自己說,5月12號,她用配來的鑰匙回到現場,先確認了舒文誌是否真的死了,然後把方其的初中課本和旗袍亂丟了一氣,偽造了一個偷竊的現場。”
“她怎麼知道那些書……”方其注視著他,沒有問下去,但是伍東盛知道她想問什麼。
“那天晚上她整夜都沒睡,時時刻刻都在注意地下室的動靜,她看見你進去又出來了。另外,初三那年,你是十五歲吧。根據她自己的說法,她是想提醒警方這一點。“
方其皺起眉頭,沒再說話。伍東盛也不想舊事重提,免得大家難堪,於是他把話題轉向了舒文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