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用手捂上了眼睛,接著又說下去。“所以,我無論如何也不相信申龍會做出那樣事來。”
田春達警官沉默了。殺人犯是申龍嗎?這是他一直在思索著的問題。特彆是這種刺激的殺人……
“我從報上看到了這條消息,據我的理解,沒有比這更奇怪的了。忽然,我又想起來一件在學校教他時的事情,這恐怕與此案件不無關係,或者也能做點參考,我想對警官先生談談……”
女老師說話時用的是緩慢的調子。但看得出她的表情是對她曾教過的學生,寄予無限愛護的一種誠實感。
“請談吧,我是要聽聽的。”田春達警官說。
“申龍這個人在從前,非常願意庇護弱小者和貧窮的孩子。在中學二年級時,曾發生過一次在教室裡丟失家長會會費的事。當時大家都懷疑是一個叫作王北的孩子乾的。
王北的家很窮,大家的眼睛都監視著他,這次丟了錢,大家也都懷疑是他偷的。那時候,王北還有一個不利條件,就是他從書店買了比較貴的書。
“可是,申龍卻挺身而出,硬說是自己把錢偷去了。我非常感到吃驚。但是,第二天由於有人把家長會會費拿了回來,這才證明了並不是大家懷疑的那個人。事後,我曾把申龍找來談話。他說‘我看王北太可憐了,所以我才說是我偷的。就是這樣。’
我當時認為這未免太不合情理,還把申龍批評了一頓。然而卻使我強烈地感覺到的是,申龍那種發自內心的自我犧牲精神。這回的案件,我總覺得有點和上回的事情相似。”
女老師想說的,就是那麼件事情。這使田春達警官感到為難。這不過是個印象問題,而案件,是要用證據來證明的。女老師對申龍的信任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這也單單是感情用事而已。”
女老師最後說,申龍曾經問過我,如果有一個他愛著的女人,而這個人卻是既不能看又不能說的人,您相信我真的能和她結婚嗎?”
電話鈴聲響了起來。
田春達拿起話筒。對方說“我是郝東,有新情況。”
“啊。是什麼事情呢?”
“劉麗無論如何都說是她殺了人,可是說得卻又有些前言不符後語的。譬如她說她覺察到自己拿著刀,這和以前說的一樣。在那之後不久申龍就進屋來了,並聲稱這件事是他乾的,並勸誘劉麗聽從他的意見。據她說曾和申龍進行了大約10分鐘的對話,各說各的,什麼問題也未能解決。
後來,申龍叮囑著就走開了。可是劉麗卻想,要是把門從裡麵鎖上,這不就更能證明人是她殺的嘛!她認為無論如何,也不能把殺人罪轉嫁到申龍身上。於是她就鎖上了門。儘管和父親屍體待在一起是件十分可怕的事,但也顧不得了,隻能忍受著。”
“以前派出所民警曾說過,劉麗是不知道申龍把刀子拿走了。”田春達警官說。
“對的。”
“還有,17歲的盲少女,是否能夠一下子就把大人給刺死呢。”
“這個問題,這裡也曾反複地討論過了,很值得懷疑啊。”
放下電話後田春達又想,也有這個可能,單隆看到自己的養女已經長大成人,於是心懷歹意就在那天夜裡去找她的麻煩。
劉麗由於過分激動,當時就拿起身邊的刀子,刺死了單隆。
但,畢竟是一個眼睛看不見的人,能夠一下子就刺中心臟嗎?
田春達警官對此仍然極為懷疑。
田春達警官想,在申龍和劉麗兩人中,總有一個是說了謊話。這必須從他(她)們的供詞中去發現問題。
他從供詞中,作出一張簡單的時間表。
午夜1點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