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看來狐氏回歸晉國之日不遠了。”敖在聽完樓令的一些話之後,得出這個判斷。
聽到一些事情之後,其實樓令也有了相似的判斷。
樓令苦笑說道:“我還想著往北邊發展的。”
敖說道:“‘平陵’以北沒有城池,為什麼不能呢?”
不是那麼了解當代規則的樓令立刻就追問了。
現在這麼個年頭,有城池或村莊才算有主之地,其餘雖說是無主之地,隻是無法任意去占。
比如說“平陵”周邊的山區,它們雖然屬於無主之地,其實默認是國君持有,老樓家不能隨便去利用。
所以,看似無主之地,又默認屬於國君擁有。
一些非山地與河係的區域,想要去進行開發並非不行,隻是沒有得到國君的允許,等於在持有權上沒有獲得背書。
等於說,私下開發有誰來搶,講究的是誰的武力比較強,誰能搶到手就歸誰。獲得國君的背書則是在律法上形成保障,一旦有誰搶的話,國家就會下場了。
獲得國家的背書,自然就有了交稅那麼一回事。這個也是屬於理所應當。
翌日。
準備妥當的郤至帶上包含樓令在內五十餘人,出發前往會見狐氏之主。
雙方的會麵地點在附近的一個小山頭。
而今天,不止晉軍沒有出營列陣,狐氏那邊也沒有聚眾的跡象。
“地點和時間誰定的?要是被狐氏設計栽進陷阱,優劣勢就立刻逆轉了。”樓令不斷張望周邊,入眼之處除了樹木便是草叢,懷疑會不會中埋伏。
當然了,一旦郤至被狐氏陰死,郤氏不可能放過狐氏。
狐氏不管抓住郤至或殺死,反正隻會讓郤氏和晉國震怒。
所以,狐氏想滅族才會設下陷阱。
晉國這邊的人先上山,布置好了場地,約一刻鐘之後,狐怯才帶著十來人到來。
由晉人來布置商談場地就一個原因,關乎到誰是東道主,誰就占有主動權。
“見過世子。”
“見過狐氏之主。”
郤至出麵與狐怯見禮,雙方才分彆就坐。
清理出來的場地圍上了布幔,儘管是位處在山頂之上,有了布幔的遮擋,風並沒有吹進商談場地。
隻不過,山頂的風有點大,吹得布幔獵獵作響。
“請飲此觴。”郤至舉起酒觴對狐怯邀飲。
之前帶了一應東西,為的就是現在。
因此,現場不止圍了布幔,地上還鋪了地毯,連帶案幾、蒲團,酒水、食物之類,有了擺出來的排場。
狐怯舉起酒觴一飲而儘。
雙方各占一邊,看上去涇渭分明。
狐氏那邊的人看著都比較消沉,他們甚至不會跟任何一名晉人對視超過兩個呼吸的時間。
正式進入談判階段,郤至沒有過多的廢話,直接提出狐氏的賠償種類與數量。
“三千人口,三千馬,兩千牛,兩萬五千羊,少一份都不行。”
“可以。”
那麼,條件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