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練習生開始,就會製定一係列嚴苛甚至近乎無理的合同。
因為雙方的實力差距懸殊,藝人根本沒有反抗的餘地。
“你覺得你公司願意放你走嗎?”
江辰圍繞主題,沒有半點廢話。
金珠泫沉默了一會,最後還是坦誠的搖了搖頭。
“應該不會。”
如果隻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藝人,或許無所謂,可是像她這樣的成功作品,對於公司來說,已經是一棵成熟的搖錢樹,怎麼可能輕易拱手相讓。
“既然如此,那唯一的辦法,就是打官司。”
江辰不急不緩,就事論事。
金珠泫臉色頓時變了變。
她雖然已經是高麗首屈一指的流量偶像,可心態上,依然將自己視為弱勢方,壓根不敢去反抗公司那樣的龐然大物。
打官司。
等於撕破臉。
這是需要非凡勇氣的。
一旦做出這樣的決定,無論結果如何,她勢必會得罪整個高麗的娛樂公司,等於不可能在高麗混下去了,類似的前車之鑒比比皆是。
“如果你的公司不願意放人,那麼就沒有彆的路可走,除非你願意繼續待三年。”
“不!”
金珠泫脫口而出。
她已經一而再再而三的違抗公司的安排,繼續待下去,公司會如何收拾她,她根本不敢去想象。
“我願意打官司。”
兩權相害取其輕。
金珠泫眼中的彷徨迅速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仿佛英勇就義般的堅定。
江辰能夠理解對方的心態。
高麗的娛樂圈和國內,甚至全世界都不同。
對於高高在上的娛樂公司而言,看似光鮮亮麗的藝人偶像,幾乎等同於螻蟻。
金珠泫敢反抗,說明確實被逼到了無路可退的境地。
“按照你們公司對你行為,如果打官司,勝訴的可能性很大。”
江辰安慰道。
金珠泫笑了笑,隻是看上去有些勉強。
按道理說。
確實是這樣。
藝人不是陪酒女,更不是陪侍女郎。
金珠泫公司的做法,不僅僅已經突破了道德底線,甚至已經是在踐踏法律,
可是還有句話。
法不外乎人情。
雖然是神州的名言,可這個道理,放在四海而皆準。
“我們公司,在高麗很有勢力。”
金珠泫言簡意賅。
她不是沒見識過社會險惡的小姑娘。
如果法律每次都能夠伸張正義,那麼就不會有那麼多前輩,同行,被逼出精神問題,甚至是走極端了。
“如果你真的決定好了,這個官司,我可以幫你打。”
江辰平靜道。
金珠泫眼神一亮。
如果隻是靠她自己的力量,想去抗衡公司,無異於以卵擊石。
“江先生,謝謝你。”
金珠泫的感激,發自肺腑。
滿打滿算,彼此認識不過幾天,可是她已經不知道向對方道過多少次謝了。
特彆是昨晚。
在她恐慌茫然,不知道該找誰求助的時候,她隻是試探性的打了電話。
可哪知道對方真的來了,在她已經要絕望的時候出現,如神兵天降,將她從那個地獄裡拉了出來。
那種感覺。
就像是拍電影。
“不用著急道謝,我是個生意人,之所以幫你,也是為了利益考慮。”
江辰大煞風景的說道。
金珠泫不覺得抵觸,相反噗嗤一笑,突然綻放的笑容賽過上午的陽光,人比花嬌,應該說的就是這幅景象。
“放心,我一定會好好乾活的。”
她俏皮的道。
四目相對,江辰也是微微一笑。
兩人繼續吃早餐。
孤男寡女,可房間裡的氣氛並不旖旎,祥和中流溢著淡淡的美好。
“如果你不想繼續住在公司給你安排的房子,接下來,你可以和我住在酒店。”
金珠泫毫不猶豫,好像言聽計從,“好。”
江辰從來不是一個喜歡惹麻煩的人,但也不是一個怕麻煩的人。
而且金珠泫確實具有不小的商業價值,雖然這次來高麗的主要目的是蘭佩之,但如果能簽下這個高麗新生代一線偶像,未嘗不是個意外之喜。
再者說。
他雖然不信佛,不信道,但也認同冥冥之中存在因果。
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做點好事,至少,肯定不會有什麼壞處。
“叮咚、叮咚、叮咚……”
門鈴聲突然響起。
在大上午的這個時節點,聽上去有些急促和不和諧。
金珠泫下意識要起身。
“我去吧。”
對方公眾人物,不適合拋頭露麵。
江辰放下筷子,起身走到門口。
當門拉門,站在外麵的,不是高正弼,也不是酒店的工作人員,而是一幫陌生男子。
他們麵容冷峻,雖然穿著便服,但身上依舊透露出一股異於常人的氣勢。
“找誰?”
江辰不動聲色問道。
居中而立是一個四十左右的中年男子,他上下打量了江辰一眼,眼神非常有力量,並且銳利。
江辰不閃不避與之對視。
“你是江辰?”
“有什麼事嗎?”
“刑事調查廳。”
男人從口袋裡掏出一張證件,在江辰麵前量了量。
“你昨晚去過萬象森羅嗎?”
萬象森羅。
就是那個高級會所的名字。
江辰瞟了眼這群人,沉默了下,並沒有否認。
“去過。”
“那就沒錯了。”
對方冷酷道:“昨晚在萬象森羅發生了一件命案,根據監控顯示與你有關,麻煩你跟我們走一趟。”
命案?
江辰微微皺眉。
“請。”
男人收起證件,言語還算客氣,可態度卻透出不容辯駁的強硬。
其餘人也全部盯著江辰,目光如炬。
江辰並沒有抗爭,而且看樣子,也無法抗爭,配合的平靜走出房間,反手把門帶上。
一幫人無聲將他圍攏,成脅迫之勢,朝電梯口走去。
房間裡。
聽到門口談話的金珠泫望著緊閉的房門,眼神顫動,臉色蒼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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