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金山緩緩點了點頭。
“爸爸,真沒想到這個人年紀輕輕就已經這麼老奸巨猾,虧我當初還認為他是一個誌誠君子。”
看著兒子憤怒的樣子,邱德拔心下搖頭。
自己這大兒子什麼都好,就是性格耿直了一些,太容易相信人。
好在馬來亞銀行那邊他已經做過布置,就算他死了,公司也能穩定的傳承下去,保證邱家的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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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一下,後天飛香江。”徐良交代道。
呂慧點了點頭後忍不住問道:“徐總,我們才剛來沒幾天,這麼快就回去?”
“該做的事都做完了,還留在這乾嘛。”
“您這次來主要就是為了拜訪邱家?”呂慧好奇道。
徐良笑了笑,並未多說。
呂慧也明智的沒再追問。
看著窗外越來越遠的邱家彆墅,徐良目光逐漸深邃起來。
邱家手裡掌握著14.9%的渣打股份。
隻要拿到這部分股權,他持有的渣打股權將達到31.7%,隨便從市場上買一點,就能突破34%。
到了那時,渣打將落入他的手中。
不過他並不急著拿股權。
比起股權,他更需要渣打董事會的支持。
畢竟有驅鯊條款和過錯條款。
就算拿到了34%的股權,他也掌控不了董事會,渣打的管理層也可以不鳥他。
西方的企業管理,尤其是美國,跟東方不同。
管理層、董事會和股東,並不是一回事。
在華夏,董事局主席地位很高,真正掌握公司大權,CE隻是個乾活的,乾不好就把你換掉。
類似李豔紅和陸奇。
在美國,因為公司股權比較分散的關係,公司的核心就是CE,真正掌握了管理大權。
董事會隻負責監督。
無權乾涉公司管理。
股東投票選舉董事,組成董事會。
但董事不犯錯的情況下,在董事任期內,股東無權解除對方的董事職務。
通過製度上的製約,在設置驅鯊條款的公司,尤其是‘分類董事會條款’,哪怕你持股超過50%,也要按規矩辦事。
一年選三位董事,三年才能徹底掌控董事會。(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