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本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鄉下丫頭,而那狗男人是當年下鄉的知青。
說他知青都抬舉那狗東西了。
那個年代啊,確實有不少文化工作者蒙受了冤屈,可不包括這狗男人一家。
這家子倒也有些能量,提前得知了消息,為此將家中唯一的獨子運作成了知青成分。
就算去鄉下麵朝黃土背朝天,也好過跟他們下放受罪啊。
那一年,狗男人剛高中畢業,原主也才一個十六歲的少女。
這狗東西吧,雖說心黑,可架不住人臉白啊,一到他們村就吸引了不少姑娘的注意。
高中生誒,文化人呢,那個年代的高中生可是吃香得很,原主這姑娘啊,打小就崇拜文化人,自然也被那狗東西吸引了。
可原主到底還是有些自知之明的,人可是城裡人,還那麼有文化,怎麼可能看上她。
她這一天學都沒上過的鄉下丫頭……
家裡的弟弟還等著她給做飯呢,全家的衣服都還沒洗,雞也沒喂,哪有功夫想這些有的沒的。
可恰恰就是這兩條毫不相關的平行線,卻在某一日詭異地發生了交集。
平常原主都是將一大盆衣服拿去村裡那條河邊洗的,這日也不例外。
隻是,當她好不容易洗完,起身的時候,一陣暈眩身子一個踉蹌……
正在這時,恰巧路過的嚴祈偉順手拉了原主一把。
這下可了不得,河邊可有不少嬸婆呢,眾目睽睽之下,一男一女拉拉扯扯,傷風敗俗。
原主是有苦說不出,她這事出有因啊,人嚴知青也是出於好心才拉了她一把。
也就隻伸把手的事兒,她怎麼就成不檢點的了。
若事情到此為止,那保不齊流言傳一陣就過了呢。
隻能說原主還是太天真。
河邊這事兒一出,不光家裡的爹娘弟弟成天罵她不要臉,村裡婆娘嬸子更是對她指指點點。
更甚者就是嚴祈偉的那些愛慕者了,一個個的都跑原主跟前冷嘲熱諷,陰陽怪氣。
就連那嚴祈偉也跟著跑來湊熱鬨,口口聲聲對她說著抱歉,讓她受這無妄之災。
可那歉是倒了,人也不走,三不五時地就跑她跟前刷存在感,美其名曰幫她乾活。
老天奶啊,這狗東西是光動嘴皮子,連根手指都沒動彈好嘛。
原主這單純的姑娘喲,雖直覺怪怪的,到底狠不下心將人攆走。
本就對嚴祈偉心生好感的原主,還對這狗東西滿心愧疚呢,瞧瞧,人嚴知青都是被她給連累了,還反過來跟她道歉呢~
這下好了,被這狗東西這麼一摻和,村裡的風言風語都快將原主給吞了。
原主爹娘哪還坐得住,直接帶著原主上知青點討說法去了。
沒用的賠錢貨,既然壞了名聲,怕是在村裡也嫁不出去了。
既如此,怎麼也得抓住這知青小子,不是說這小子是城裡的嘛,那更好了,城裡的肯定有錢啊。
趕緊讓那小子爹娘把彩禮寄過來,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反正說破大天去也得把這賠錢貨塞這知青小子手裡。
不答應?不答應試試!保準他這輩子都走不出他們上嶺村。
當時那場景,原主爹娘是扯著嗓子嚷嚷啊,幾乎將大半村子的人都吸引過來了,原主臊得是滿臉通紅。
既覺對不住嚴知青,可心底卻隱隱存有一份希冀。
嚴知青……願意娶她嗎?
若是嚴知青不答應,那她……她是真沒活路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