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米八五大高個,一百五十多斤的孩子嗎”淩母說。
淩父撲哧笑了起來。
淩嶽:“……”
行吧。
這個家裡,他沒人權。
淩嶽起身去冰箱裡拿了點喝的,出來一看,小錦晏人呢
他喊了幾聲沒得到回應,立即跑到外麵,見父親在澆花,他立即問,“爸,我媽人呢,她把小錦晏帶哪兒去了”
“就隔壁你王叔家,他們家小孫子跟小錦晏一樣大,你王嬸經常帶孫子過來玩,可把你媽刺激得夠嗆,這不咱們家也有小孩兒了,她就抱著小錦晏去顯擺了。”淩父說。
淩嶽有些擔心,“他們家沒有追星的人吧她兒媳或者其他人。”
他帶錦晏回家時可是立了軍令狀的,決不讓小錦晏受半點委屈,半點傷害。
要是食言了,彆說厲哥以後不會再讓他單獨帶錦晏出來,他都不好意思再提這事了。
淩父笑了一下,“想什麼呢,你媽可比你考慮的周到。退一萬步說,就算她兒媳婦是那個明星的粉絲,那也不可能當你媽的麵欺負一個五歲小孩,你當你媽是吃素的”
“我這不是擔心嘛,答應了厲哥的,不敢不上心。”淩嶽說。
淩父:“那你還不趕緊結婚生一個。”
話音落下時,淩嶽已經不見蹤影了。
而淩嶽坐在客廳,悠閒地給厲敬打電話彙報了一下錦晏的狀況,聽到他那邊有些嘈雜,顯然在爭辯什麼,便隻好將電話掛斷。
學校。
接完電話的厲敬回到會議室,大家的說笑絲毫沒有影響到他的情緒,他又坐回了角落的位置上。
過了好一會,似乎眾人才意識到他已經進來了,才繼續討論他的事情。
說來說去,無外乎繼續停職那些。
看到時間差不多了,厲敬起身說:“既然學校查不到什麼,那讓警方來查吧,我已經給了受害者時間,他們不報警,現在輪到我了。”
一個老師勸他:“厲教授,本來就是無妄之災,也不涉及官司,你何必給自己惹麻煩。”
打官司就要舉證,要配合調查,從立案到審理,不知道要耽誤多少時間。
厲敬:“法律,可以給我一個公道。”
說完厲敬就走了。
“這個厲教授,真是頭倔驢!”
“是啊,風頭過了就好了,每天都有那麼多新聞出現,誰會記得他強奸的事呢非要鬨到警局鬨到法院去。”
“這麼說就不對了,如果不查清楚,沒有法律文書判定他無罪,那彆人提起厲教授不就會帶上‘強奸’兩個字,當彆人提起這事,他要怎麼反駁恐怕不僅他自己,連他女兒也會被人戳脊梁骨罵。女兒在厲教授心裡多重要,各位想必已經知道了。”
厲敬教訓那些學生的事,可是傳遍了整個學校。
“是啊,有兒女的人,誰有願意自己的孩子被人稱作‘強奸犯的兒子女兒’或者‘他她爸爸是強奸犯’呢”
調查組幾人一陣沉默。
這些道理,誰都懂。
隻是遇到麻煩的人是厲敬,他們無法感同身受,自然也無法站在厲敬的離場去考慮後果。
但這種事,隨口一說可能就會殺死一個人,而想要澄清,卻是比登天還難。(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