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錢想瘋了吧,十首歌六首都是免費的老歌。]
[看到秦狗都惡心,拉低娛樂圈下限]
也有薑絲(秦疆粉絲自稱)控場,“無論是不是新歌,我喜歡所以花錢購買,有什麼問題?”“弄不懂為什麼人人日報要針對秦哥”“逼迫粉絲購買一兩百張是不對,但秦哥有什麼問題嗎?”“秦哥的歌曲還沒誠意?當今歌壇秦哥是必不可少的存在好不好!”……
瞧見有粉絲出來發言,不少路人更加激動了,“我服了,官媒都定性了,居然還有孝子洗地。”“必不可少?秦渣是有什麼重大貢獻?又或者是為國爭光了?”“一群腦殘粉”……
頂峰娛樂的公關也比較快,互聯網的熱度隻維持了一個下午,很快就被撤掉。
本來這事兒,撤掉熱搜,網友也不會追著罵,不是什麼很有趣的事。
可薑絲不服氣,當晚又把#第四十四條#頂上熱搜。
熱搜名字看得人一眼懵逼,點進去才發現是新的《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錄音錄像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享有許可他人複製、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
俺滴娘嘞,張總都呆滯了,他完全想不到在毫無組織的情況下,粉絲群體能爆發出這麼龐大的能量。
側麵反映出,秦疆的人氣雖說比不上王星然、季海肖等頂流,但也絕對屬於當紅。
幾個小時後,飛機降落到首都機場,秦疆沒時間休息,而是直接乘機去長沙,明天要錄製《歌手7》。
下榻在尼依格羅酒店,位置就在國金中心一號塔樓。
貪圖享受的秦狗,開的是發現者套房。
“站在九十三層往下看,小視野還真不錯。”秦疆感歎,又琢磨,“《傳奇》這首歌,在地球上還真是傳奇,用它來歌手比拚,是不是有點誇張?”
沒什麼誇張的,隻是想讓參賽選手長長見識……
“嗚嗚嗚——”手機振動。
張總查到原因了?秦疆拿起手機,他等著知曉答案,人人日報這個官媒為何平白無故地針對。
沒曾想來電人是[禾娘]。
“嗯,我在,什麼事?”秦疆問。
“堂前賽已經開始籌備了,要演唱的歌曲該提交了。”禾娘公事公辦地說。
秦疆問,“不是還有一個多月嗎?提前這麼多時間?”
“搖滾堂前賽作為亞洲最大的搖滾活動,提前六周確定名單也很正常。”禾娘說。
“原來如此,”秦疆說,“一會我就發過去。”
“嗯。”
正經事說完,電話裡突然一陣沉默,雙方都沒說話了。
秦狗是不可能尷尬的,半分鐘後,禾娘沒頭沒腦冒出一句,“後悔嗎?加入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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