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馬副校長身上的問題可不少,這種人在權力裡狂浪,錢這方麵的問題是不少的。陳軍調查到的就有貪汙、挪用經費,克扣項目資金等等。
對於陳軍辦的事,劉偉心裡非常滿意,吃完飯又給他轉了20萬過去。
“這幾天辛苦你了,這點錢你拿著,給自己弄點行頭,補補身體也可以,哈哈哈。”
“那我就不客氣了~”
“嗯,那個女人的丈夫你悄悄接觸下,然後把照片給到他,看看什麼反應。”
“好的。”
吃完飯,回了家,劉偉開始思考著怎麼把這件事給弄到最大,最好一擊必殺,必須讓這個馬副校長下台,而且還要至少去吃幾年大鍋飯。
現在這種事,自然是花點錢,然後借彆人的手去做,自己不用親自出手,陳軍是最好的選擇。
就像那個女人的丈夫還需要助推一下,如果是個小職員,也不敢去撼動這麼大個領導,大概率隻會忍氣吞聲離婚。
陳軍帶來的自然都是極好的消息,他隻需要好好運作就可以。
不過如果這個人壞事做儘,為什麼到現在都沒有出事?
答案隻有一個,這個馬副校長可能有靠山,有很大的保護傘。
這個運作又是一個需要計劃的事,需要時機,謀定而後動。
劉偉想了想,決定去拜訪陳區長和龍市長,給區裡和市裡多增加點貢獻,增強自己的影響力,以商人的身份動體製內的人是大忌。
關於舉報的人選,學校裡應該好找,被馬副校長欺壓的人不少,自然有苦主,隻要稍微帶動,再許之以利。
就好比江清晗的導師,談一談也有可能,借一個緣由就可以發給紀委。實在不行,就隻能找人匿名舉報了。
這件事隻有陳軍提供資料,劉偉沒有智囊幫他謀劃,隻能再去拉張一達一起探討,讓他給點法律方麵的意見。
關於黃啟明砸車的案子還沒申訴有下文,現在那個區的警察局在用拖字訣應付著。
張一達建議從黃啟明其他案子著手,侵犯的案子過了時效很難辦,因為沒有物證,關於對方的體液和na都沒法獲取了。
劉偉這才知道自己想太簡單了,雖然義憤填膺,但是法律講的是證據,隻有口供不足以定罪。
結果最好下手的反倒是黃啟明的父親,趁這個時期先搞垮黃家的產業,讓他們沒了囂張的基礎。
那就先從長計議,先把黃家弄到負債累累。
從商業上動手,劉偉就沒有任何顧忌了,以他現在的資金量,賠錢去搶對方的業務都行,何況在這個經濟困難的時期,能有大資金量支撐才能維持住發展。
周宇和宋山叫來的人基本今天都飛來了魔都,明天去看看有沒有合適的人才去做情報工作。
蔣怡茹那邊幫劉偉談妥了公寓,又把公司內的寫字樓給他找了一遍,選出來三處適合做會所的地方。
劉偉現在都是本著快速解決的原則,公寓和會所用地看合適了立馬就讓人去砍價。
現在去搞一些不動產正是一個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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