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不滿沈希講述自己的規則,長卿冷聲開口了:“對於不想要暴露身份的人,他們可以直接跳過「表明身份」,這即是「實際行為」,他們可以先要求對方滿足自己的要求,以達到建立交易的目的。”
“就像……先收貨再付款?”楊淵試探的說道,“如果選擇「表明身份」,就是交易雙方都握著籌碼;但如果直接進行「實際行為」,則總有一方會獲得最後的「決定權」,滿足「要求」的那個人,不就可以直接決定對方的一切嗎?”
楊淵明白了,就像你和路上隨便一個人達成了交易,你想吃冰淇淋,他真的買給你了,那麼現在,就需要你來履行未儘的「職責」,那個人可以直接讓你去死,或者乾點彆的什麼事情。
“嘿嘿……”沈希看著楊淵笑了,“你很聰明,我有一點點喜歡你了。”
“但是不全哦。”沈希又說道,“「貪婪」它呀,可是藏的很深呢~”
沈希說這話時,眼睛看向長卿,饒有趣味。
而長卿卻臉色鐵青。
“是什麼?它不用遵守規則?”楊淵問道,完全不顧身旁的長卿。
“是「強製接受」。”沈希說道,“「貪婪」必須接受「建立交易」。”
沈希吐出一口氣,接下來說的話讓楊淵若有所思。
「貪婪」的規則有兩條,一條叫做「貪婪特性」,即「貪婪」在交易中可以強行終止「交易」,即「貪婪可以不遵守規則」。
但另一條規則,叫做「貪婪之罪」,那就是「貪婪」必須接受彆人「建立交易」的請求,不能破壞「交易」的形成。
……
但是楊淵想不通,這「貪婪之罪」有什麼用?
心中所想,楊淵直接問出口:“「貪婪之罪」有什麼用?”
“你好像沒有那麼聰明。”沈希再次毫不留情的回答道。
“「貪婪之罪」要求必須「建立交易」,如果雙方都選擇「表明身份」,交易就可以順利達成,「貪婪」可以不滿足你的「要求」而讓你滿足它的「要求」,那麼「貪婪之罪」就沒有用。”
“可如果,有人不「表明身份」呢?”沈希說的話震驚了楊淵。
“倘若這個人不「表明身份」,「建立交易」就必須進入「實際行為」這一項,那麼「貪婪」必須要滿足那個人的「要求」,才能「建立交易」,換句話說,這是讓「貪婪」唯一滿足你「要求」的辦法。”
“可如果「貪婪」先提出「要求」呢?”楊淵忍不住問道。“那就不要答應。”沈希說道,“雙方僵持,「貪婪」將不得不基於「貪婪之罪」這一規則進行妥協,它必須要促成「交易建立」。”
“夠了!”長卿不得不開口製止沈希繼續說下去。
楊淵轉頭看向長卿,此時他有一些挫敗感,不僅僅是因為沈希對於規則的熟悉,還在於他早在接觸長卿的時候,就已經一步步陷入了對方的圈套。
「騙子的圈套」
楊淵在見到長卿的時候,長卿就自我介紹它是“詭異”,所以楊淵下意識便想要隱瞞身份,而這注定了楊淵在「交易」中,一定會選擇跳過「表明身份」。
而「跳過身份」,楊淵就必須提出要求,才能達成交易。
所以長卿才會答應建立「問題交易」。
而在「問題交易」裡,長卿和楊淵都沒有「表明身份」,必須進入「實際行為」的階段,所以長卿問楊淵問題的時候,正好處於「實際行為」,而楊淵此時反而可以詢問長卿問題,長卿出於「達成交易」的目的,不得不妥協。
可是楊淵回答了,交易也就成立了,再輪到楊淵問問題時,長卿便可以隨時結束「交易」。
長卿,不,應該叫它詭異,從始至終,都在利用規則欺騙楊淵。
在第一個交易中,楊淵是率先提出要求的人,所以會被貪婪所挾持,而第二個交易裡,也是楊淵率先回答了它的問題,促成了交易的建立,而交易一旦建立,對方便隨時可以反悔。
所有的圈套,楊淵無一例外全部踩中。
而他也看清了長卿的真麵目,得而不舍,便是「貪婪」。
喜歡規則怪談:開局遇到臥底,穩了!開局遇到臥底,穩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