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你進屋的時候,地上並沒有屍體。洗完澡之後才看到她。”陸仁指了指地上的女屍,“話說你知道這人是誰麼?我看著不像咱們公司的員工。”
這人要真是他們公司的員工,那動手之人多半也是自己人。理由就是工作當中遭受了不公待遇,心有怨氣想要報複。
可這個動機顯然說不通,因為要真一心想報複的話,那怎麼說也該來找北島或者他,來栽贓陷害他們兩人中的一個,找妃英理這不開玩笑。
“她是我的委托人,本來約好的明天見麵。結果沒想到……”
北島補道“這人我不久前也見過。我當時正準備和英理姐一起去餐廳吃飯,就看到她醉醺醺的闖了進來,說今晚要睡在英理姐這。”
“你答應了?”陸仁看向妃英理。
“那怎麼可能。我可沒興趣照顧一個醉鬼。我給她老公打了個電話,後者也承諾會儘快過來接她。我當初回到房間看見她不在,還以為是她老公已經把她接走了。”
“她和她老公一起過來住店,然後本該來接走她的人卻沒有過來接她。是這樣沒錯麼?”
“嗯。”
原來是一道證明題。
那無外乎就是夫妻感情不合,前來找律師商量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結果在委托前夕改變主意痛下殺手。
劇本再明朗不過。
陸仁順勢問道,“他們兩人是不是感情不合,來找你商量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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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兩個好像感情是不太好,國分女士剛過來的時候還和她老公吵了一架,但應該還沒到離婚那一步。明天委托的主要內容是國分女士受到跟蹤狂騷擾猥褻一事。”
“啊?”
跟蹤狂騷擾?
陸仁低頭望去,發現地上躺著的死者雖說腦洞大開,但細看之下確有幾分姿色。
隻是真要這樣的話,之前的推論就有待商榷了。
“那個跟蹤狂今天也在這個酒店住下了?”
“我們當初協議的內容是讓跟蹤狂的母親來解決這次的矛盾糾紛,他本人是不允許過來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但怎麼說呢,他很可能私自過來了。”
死者丈夫、跟蹤狂的母親、跟蹤狂本人。
合著不是證明題,又是三選一。
陸仁看向毛利蘭,“你應該打電話報警了吧?”
“嗯嗯。”
“那就等警方過來再說吧。”
現在的形式也很明朗,接下來就是要找他們三人分彆進行談話問詢。但這個活要沒警方配合的話,他們自己乾是肯定乾不成的。
“對了毛利老哥,接下來案件的偵破還請你回避一下。”
“什麼?!”毛利一時間有些氣急,“這可是我老婆被卷入到凶殺案中,你讓我回避?!”
“嗯。正因如此所以才叫你回避。”陸仁點了點頭,老神在在道,“你之前也是乾刑警的,難道不清楚回避原則麼?”
在刑事、行政案件的辦理過程中,當警察與案件當事人或其近親屬存在某種利害關係或特定關係,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時,警察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可我現在已經不是警察了。”
“一樣的,為了公信力。就算當地警方賣你麵子,願意聽你講。等上了法庭,那些法官可不一定吃這套。相信我,要是換個記者在這,他一定會就此事大書特書的。到時候又是一堆麻煩。”陸仁拍了拍毛利肩膀,“有我在,沒事的。”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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