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事件A導出事件B,則稱事件A為【因】,事件B為【果】,其中事件B被認為是事件A的結果。
事件的集合,稱事件集。
【事件列】,是以事件集(或它的有限子集)為定義域的一列有序因果關聯的事件,記作{An},其中An為第n事件。
設{An}為事件列,a為一定事件,若對任給的微小事件e,總存在序號N,使得當n>N時,有
|An-a|<e
那麼稱事件列{An}趨向於一定事件a,同時稱a為事件列{An}的【極限事件】。
而【極限事件】又稱【後令】,意為在最後的最後,掌管命令著事件。
【前令】:【後令】之前事件列內的有限事件子集。
【令】:【前令】內的單個元素,具有任意表現形式,多為實體。
令屬於前令而導出後令,後令修改前令而以令。
我們觀測事件,一般都是先經曆了一件事的因,再由因導出果,才會經曆到一件事的果。
但是,反過來呢?
當先觀測到了果,那它的因呢?
比如刑偵案件,那麼我們會去根據信息還原出事件的因。
但是總的按照一段時間來,這也依舊是由因導出了果的過程罷了。
那我們在這段時間上,將這個因導出果的過程不完全逆過來呢?
由果導出因。
而【後令】,便是終點,祂們是一群存在於難以探尋終點處的概念,能力足以隨意修改顛覆過去與未來。
(未被證實)或許,後令就是宇宙的締造者,出現在一切的終點,並且編織好的過去的一切,從一個點開始,編織出來未來的一切走向,一切都隻是早已經寫好的劇本。
(未被完全證實)後令在編織好一切,大多數便陷入了休眠,隻有著少數具有行動能力的後令,依舊活動著,並且隨意修改著宇宙的一部分過往和未來。
...
白夏儘力理解著這些亂七八糟的信息,但還是不禁發出了疑問,
“你不是三百年,知道很多嗎?”
“我是過了三百年,但不是全知。你瞧瞧你自己,三百年,還就是這個樣子。”
白夏被這麼一說,咂吧了一下嘴,便閉上了嘴。
“這和立方體一樣的,而且我和你,我們都隻是【噎】這個後令下方的單個【令】,其實知道得都比較片麵。就像立方體一樣,有六個麵,但是二維卻看不完整所有的麵。信息,都在降維的過程中丟失了。”
“好啦,彆扯這些有的沒的了。從大愚開始吧,一開始,大愚壓根就不在這地球上。祂也隻是一個後令的殘片罷了。”
“大愚是有完整個體的,名字叫【太愚】,覆蓋的因果範圍有一個直徑10萬光年的星係。而現在的大愚,說白了影響範圍隻有地球這顆行星周邊的區域。”
聽見這話,白夏臉色一抽,合著那麼久一直的陰影,隻是另外一個存在的一點點皮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