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寧海市警方聯係到了王豔梅的前夫,並且將其帶到了刑警支隊接受調查。
問話室裡,葉默見到了被害人王豔梅的前夫。
這人看起來五十來歲,頭發有些凸,還有個很大的啤酒肚,但身高不矮,得有一米八左右。
給人有一種暴發戶的感覺。
他叫陳興樹,長沙人,今年歲,是一服裝廠的老板。
“你當初給王豔梅贖身,花了多少錢?”葉默問道。
“三萬塊錢。”陳興樹回答道。
“你條件不錯,自己這麼多錢,為什麼要找個失足女當老婆?”葉默問道。
“這個說不清,我就是特彆喜歡她,我不在乎她是做什麼的。”陳興樹回答道。
“王豔梅,有沒有和你說過她的往事?”葉默問道。
“她十多歲的時候,被人販子拐賣,被迫出來賣,每天無休止的接客,後來遇到了我,她讓我救她出去,我當時在建陽市還是有些關係的,我就花錢找到了那個老總,並且表示要給她贖身,後麵花了三萬塊,就把她帶走了,帶走後回到老家,才知道她也是我們老家的人,在我的幫助下,幫她尋找到了親人,然後我倆就結了婚,沒多久還給我生了個兒子。”說到這裡,陳興樹眼裡其實是有些幸福的,看得出來,他現在還愛著王豔梅。
“那你們倆,是因為什麼事情離的婚?”葉默問道。
“日子久了,她以前是失足女的事情也就傳開了,周圍的人都對我們指指點點,小梅她不想讓我被人瞧不起,所以就提出來要離婚。”陳興樹回答道。
“她要離,你就答應了?”葉默問道。
“我當然不肯答應,我說,我們換個地方生活,過我們自己的日子,不要在乎彆人的眼光,但是她死活不肯,她甚至以死相逼,我沒辦法,隻能和她離了。”陳興樹回答道。
“離了婚,她要錢沒有?”葉默問道。
“她一分錢也沒有拿,直接就消失了。”陳興樹回答道。
“你知不知道,她離婚之後,又回來繼續賣淫。”葉默道。
“……”陳興樹此刻臉上沒有了表情:“這不可能,那裡對她來說,就是一個魔窟,她怎麼可能再回去。”
“可事實就是如此,不僅繼續賣淫,最後還被抓進了監獄,出來之後,在政府幫助下,成了正經的沐足技師。”葉默道。
“我想不通,我真的想不通。”陳興樹此刻不停的搖頭。
如果說,有人威脅她,強迫她回去繼續賣淫,那說的過去。
可組織者已經被抓了,無期的無期,死刑的死刑。
她為什麼不回來找自己?
難不成就是因為周圍的非言非語?
這不合邏輯。
對此,葉默也表示不理解。
日子過的好好的,還給人生了一個大胖小子,家裡還有錢,為什麼要離婚?
還淨身出戶。
葉默可不認為,這個女人能高尚到為了前夫不讓人說閒話,從而選擇要離婚。
很明顯,她離婚這件事,一定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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