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爭分奪秒的營救,案子取得重大進展
“不是說名孩童嗎,怎麼又多了一個?”一路上,葉默皺起了眉頭問道。
“這最後一個,是今早上接到報案的。”高啟明回答道。
“都是一個村的?”葉默問道。
“都是一個鎮的。”高啟明回答道。
一個鎮,同時失蹤名孩童,這是來進貨了吧。
沒想那麼多,葉默等人立即來到孩童失蹤的地點進行調查。
地點位於平鄉縣安邊鎮的市集上。
“我們是昨天晚上十一點半接到報警的,鎮派出所立馬安排人員進行調查,縣公安局也立即派人過來,找了一個晚上都沒有任何消息,我們才開始請求市打拐辦協助。”高啟明道。
“這七名失蹤孩童,都是鎮街道上的吧?”葉默問道。
“沒錯,都是安邊鎮的,父母都在外麵打工,孩子也都是爺爺奶奶在照看,昨天是周六,幾個孩子在路口這橋底下釣蝦,到了晚上吃飯的時候,一個都沒有回去,大人們就出來找,結果找遍了整個鎮都沒有任何消息。”高啟明道。
“第七名孩子是今早才失蹤的嗎?”葉默又問道。
“是今早報的警,孩子估計是昨晚不見的,孩子的爺爺昨晚去喝酒,今早上才醒,家裡就隻有爺孫倆,父母也都在外麵打工。”高啟明道。
也就是說,這七名孩童,都是在昨天下午失蹤的。
隻是失蹤的地點不一樣而已。
失蹤時間,是七點前。
這要是開車的話,一天晚上,都可以出省了。
很快,高啟明帶著葉默和林萱來到孩童失蹤的橋底下。
“目前可以確定,這六名孩童是在一起失蹤的,這裡還有他們釣蝦留下的小水桶和小魚竿,我們為了現場不被破壞,專門找了人員在這裡守了一晚上。”高啟明道。
葉默隨後仔細看著周圍。
這橋底下的溪流水很淺,也就是能釣點小蝦什麼的,水淺到都構不成流動性質。
所以,孩子掉水裡被衝走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就是把一三歲的孩子扔下去也淹不死。
水桶裡還有幾隻蝦在遊動。
釣魚杆也是就這樣扔在旁邊的。
“這周圍的腳印你們查過沒有?”葉默問道。
“查過了,除了孩子和他們家長找他們時候留下的,現場沒有發現其他人的腳印。”高啟明道。
“這裡地麵潮濕,隻要經過肯定會留下腳印,也就是說,人販子不是在他們釣魚的時候襲擊他們抓走的,很有可能在橋上麵的馬路上。”葉默道。
“孩子們走的時候,不可能連魚竿和桶都沒有拿。”林萱道。
“什麼情況下,孩子們會扔下桶和魚竿,然後從橋底下走上來,然後再被人帶走呢?”葉默看著林萱道。
“我覺得,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大。”林萱道。
這個橋的兩頭過去,都有集市,周末人也不少,如果孩子們是被強行帶走的話,不保證不會發出求救聲和哭聲,六個孩子,強行把他們帶上車並不現實,小孩子可不像大人,他們遇到危險第一反應肯定是哭,哪怕你拿刀威脅他他也不會安靜下來,所以林萱分析的不錯,熟人作案可能性最大。
他把車子開到橋頭,然後用玩具或者吃的引誘這幫孩子,並且告訴他們,開車帶你們去吃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