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呢?”
“她家很有錢,跟男主家不分上下。”
盧長青比了一個“ok”的手勢,“請稍等,我先接受一下世界劇情。”
原故事劇情是穿書女降維打擊道德敗壞重生女,明明自己也在舔男人偏偏還鄙夷重生女舔男人的故事。
鬱馨一朝穿書發現自己是一本渣女重生回心轉意文裡的惡蠹女配。
原書女主名叫喬依,前世愛上渣男被綠被害死才知道悔過,今生重來決定彌補前世那個自己厭惡至極最後卻舍命救她的男人薑辰。
男主又叫x辰,盧長青已經不想吐槽這是她遇到的第幾個辰了。
鬱馨得知世界劇情後,非常氣憤,非常心疼書裡上輩子為了渣女慘死的江辰。
心中狂吐槽男主雖然失去了生命,可女主失去了她的愛情啊!可憑啥啊?你說悔改就悔改了?
不過靜下心又想了想,好在現下喬依還未重生,既然自己已經來了,那拯救遇人不淑的癡情男主的重任就由她來扛。
畢竟她自己可是惡蠹女配,不得趁火打劫嗎?
這有一點難評!
喬依不也是遇人不淑嗎?為何作者就隻安排筆下的女主鬱馨看到男人的不幸呢?
鬱家與薑家是鄰居,兩家彆墅緊挨著,為了讓薑辰能儘快跟喬依解除婚約,鬱馨天天往薑家跑,以借著輔導功課為由快速跟薑辰發展關係。
來了,本書封建的地方來了。
二十一世紀了,居然還有訂娃娃親的!
除此之外,原文裡還出現了“續弦”兩個字。
沒錯,作為男主,原生家庭若是和諧,女主怎能有機會拯救他?
二十歲的“小可憐”薑辰親媽死的早,親爹二婚(原文裡稱續弦)在外安了家,偌大的彆墅就他跟他奶奶兩個人住。
後排解釋一下,“小可憐”這個稱呼這不是盧長青叫的,是作者借鬱馨的口這麼叫男主的,全文四萬字,一共出現過四次。
再說一個無語的事,原文是以第一人稱鬱馨的視角寫的,但每到要讓男主或者配角們稱讚女主的美貌時,立馬又切到了第三人稱。
比如鬱馨穿書後第一次去薑辰家,本來一開始還是女主以“我”的視角來描寫薑辰的英俊帥氣,忽然視角一轉,馬上又變成“薑辰耳根微熱,眼前漂亮的小姑娘精致的仿佛洋娃娃一般,讓他心臟噗通狂跳。”
薑辰這時候與喬依是還有婚約的,而且受穿書文中的世界劇情影響,薑辰這時候是還喜歡喬依的,且鬱馨也知道這事。
但鬱馨不以為然,她堅信隻要鋤頭舞得好,沒有牆角挖不倒。
再說了,喬依這時候還跟前世的那個渣男打得火熱,就算劈腿那也是喬依先劈的。
而且她鬱馨本就是惡蠹女配,有點道德瑕疵又怎麼了?
況且她也隻是找鄰家哥哥補習功課而已,清清白白的,又沒有像喬依那樣跟其他男人拉手親嘴,就算要罵,那也該罵喬依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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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樣的自我心理的暗示下,鬱馨心安理得地跟薑辰搞起了小曖昧,兢兢業業地做起了舔狗。
之所以大學生薑辰在家休息不讀書,那是因為之前喬依橫穿馬路差點出車禍,是當時走在她旁邊的薑辰將她拉了回來。
結果就是喬依被救了,薑辰腿瘸了,坐上了輪椅。
問題又來了,如果是“拉”這個動作救了喬依,那就是說薑辰當時應該是站在喬依身後的。
既然“拉”一下便能救下喬依,那薑辰能被車撞到那純屬扯蛋,除非在“拉”之後接一個“甩”的動作,把喬依拉回來之後再甩到一邊,這樣薑辰被撞才能圓回去。
可文中沒有甩,隻有拉,這不太合理。
係統“……你閒得慌啊,跟這種腦殘文較什麼勁?”
盧長青收回心中的吐槽,繼續劇情。
文中的喬依就是白眼狼人設,薑辰打小就喜歡她(書中隱晦提到是是受劇情影響,並非出自真心),但喬依並不喜歡他,由其是在薑辰救了她之後,她覺得這是薑辰想要協恩圖報,便更加厭惡他。
從薑辰住院到出院回家養傷這一段時間,喬依就來看過他一次,其餘時間全是跟前世那個渣男談戀愛,一點都不關心自己的未婚夫。
對於這種行為,作者借鬱馨之口將喬依大批特批,就差把十惡不赦這四個字貼在喬依的腦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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