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不過令人抓馬的是,這歌爆火之後,又被指抄襲Lerom的《prettyYoungthing》,甚至連張含韻的唱法都一模一樣。
雖然後來天中文化極力否認抄襲,然後又把責任推到作曲身上,但這公司在其中到底扮演什麼角色,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總之當時這事鬨的沸沸揚揚,還讓張含韻這樣一個工具人都風評受害。
但是現在淩平在01年就拿出這首作品,自然沒有了“抄襲”的後顧之憂。
他甚至還在想,以後Lerom要是再寫出《prettyYoungthing》,自己是不是還可以反告對方一波抄襲?
淩平思維一陣發散,腦子裡壞水又冒了出來。
你告我
我告你?
嘻嘻嘻……我可太聰明辣!
這些心理活動不足為外人道,淩平還是認真道:“詞曲以前就有雛形,是張老師說您需要廣告歌,我想到了這首歌,稍微修改了一下覺得還行,就不知道張老師滿不滿意?”
“滿意!”張春妮臉色通紅,十分興奮:“我可太滿意了。”
她是個音樂小白,但她又不是聾子,一首歌好不好,它能聽不出來?你以為人人都是東子——臉盲啊!
按說廣告歌就是錦上添花用的,你不必指望它有多出彩,能在及格線上就行。可是淩平給的驚喜太大了,就連張春妮都有一種這歌要大火的感覺!
張春妮一時間竟然有些自慚形穢起來,自家那破爛產品配不配的上這樣一首歌啊!
emmm……要不把包裝換了,配合歌曲一起推出?
張春妮不知不覺越想越遠。
淩平就在一邊靜靜等待,也不催促。
半晌,張春妮回過神來,歉意一笑:“不好意思,走神了。”
“你這歌……我要了,怎麼個合作法?”
淩平一笑:“版權歸我,你們付使用費就行了。”
張春妮眼珠一轉,腦中盤算起來,她不是音樂公司,沒必要去爭版權歸屬。
再說這新產品上市,她確實沒有什麼底氣。有這樣一首歌,對產品是個不小的加成,沒必要去和淩平鬨僵。
她沉吟半晌:“那這個價格……”
淩平使了個眼色,皮特周趕緊上前說道:“十年二十萬,這個價格就很不錯。”
“二十萬?”張春妮眉頭一皺。
01年,二十萬可算地上一筆巨款了。
皮特周笑著解釋道:“一年二萬,這已經是淩平看在您的麵子上給的行業底價,算是結個善緣。淩平之前有首歌也賣給了音樂公司,價格比這高。”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一聽皮特周這樣說,張春妮又覺得不是不能接受了。
“這歌隻要推廣得力,必定大火,到時候全國人民肯定都會知道‘果味優’,張總還怕產品賣不好?”
張春妮眉頭舒展,忍著意動:“還要推廣?”
皮特周咧著白牙,意味深長道:“如果淩平拿到冠軍,這不就是最好的推廣嗎?”
“哦!”
張春妮眉毛一挑,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這一劍原來是刺向這裡!
淩平也笑著走上來,毫不掩飾道:“再加二十萬,我可以幫忙拍一支廣告mV。到時候投放全國電視台,一定紅透半邊天,怎麼算,您都不虧的!”(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