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嬌之所以久久不跟火靈兒通氣,也是因為對方的事確實難辦。要把她養起來容易,繼續呆在殷府就行,反正殷府上下不缺這一張吃飯的嘴。可火靈兒呆在殷家的初衷是為了能夠夜夜與如意珠相伴,如意珠對溫嬌大有助益,是一定要帶走的,那火靈兒難不成得跟著她一塊兒走?可火靈兒流浪半生,好容易在殷家過幾天安穩日子,就得對她一同繼續浪跡天涯,不免有些難以啟齒。
“原本想著今晚跟你說的,你現下問起來,我便直說了吧。”溫嬌凝眉,為難地道,“我是打定主意要離開長安求仙的,這如意珠於我大有助益,我不可能把它落在家裡。你是跟著我走,還是繼續留在家裡?跟著我走,再像在家時那樣美味珍饈、綾羅綢緞的儘情享受是不能了。留在家裡,你又看不到如意珠。總是難以兩全,你自個兒好好想想,再選吧。”
火靈兒呆了,麵上一派天人交戰之色,忽地摘下頭上的簪花,一瓣一瓣地扯,嘴裡嘟噥道:“留在相府,如意珠,留在相府,如意珠……”
車聲粼粼,待到車輪一停時,火靈兒手裡的花兒隻剩下了最後一片花瓣,她一把扯下,口中道:“留在相府……欸?留在相府?”
她目瞪口呆,說不清是喜悅還是不舍。
溫嬌拍拍她的肩,自顧自下了車。
前頭便是天狐廟,初夏正午的日頭很毒,依舊有四五個女子帶著供果過來參拜,可見香火不錯。天狐神像是請的出了名的匠人塑的,畫像由逢吉親自畫成。他一向嫌自己化形出的人形麵相過於女氣,故而在自己相貌的基礎上改得剛剛了幾分,塑出的神像劍眉星目,玉麵朱唇,煞是英風奪人,據說很是吸引了幾位小姑娘,時不時就來廟裡殷勤供奉。
溫嬌立在神像前,仰著一張不施粉黛卻依然容光皎皎的芙蓉麵,拈著香,故意用不大不小的聲音祝禱道:“多謝狐仙護佑,讓奴家年輕了十五歲,恢複了二八年華的容貌。奴家無以為報,隻能以此釵聊表心意。”說著,便把頭上的蓮華如意寶相花釵放在了供桌上。
旁邊的女香客們聽了,個個瞪圓了眼睛:乖乖,足足年輕了十五歲呀!早就聽說這狐仙能保佑人好顏色的,沒想到這麼靈?以後得多來拜拜。
溫嬌上完香出來,劈麵就見到逢吉站在街邊,把她的寶相花釵擲了過來:“接著,你給我傳的好名聲!”
溫嬌反手把釵簪了回去:“我隻負責給你揚名,能不能留得住,得看逢吉公子自己的本事,不是嗎?”
“好在本狐王頗懂岐黃之術。”逢吉得意道。
“那可真是太棒了。”溫嬌給他鼓掌。
逢吉用腳尖蹭蹭地,有意無意地往車裡瞥了一眼:“我主人說,你要走了,是不是?”
“真是什麼都瞞不過袁半仙。”溫嬌歎道。
逢吉吞吞吐吐道:“那、那隻蠢獅子,也跟你走?”
溫嬌仿佛發現了新大陸,把他從頭看到腳,又從腳看到頭:“你舍不得?我還以為她老搶你的肥雞吃,你煩透她了。”
“就她那點胃口,拔一把草都能喂飽了。”逢吉不屑地“嗤”地一笑,旋即意識到了什麼,跳腳道,“誰舍不得那隻石頭腦殼的蠢獅子了?”
溫嬌好脾氣地道:“哦,當然是我舍不得了。你放心吧,她大概是要留在長安的。”
“我放心什麼啊我放心?”逢吉像是被踩住了狐狸尾巴一樣跳腳起來,在溫嬌揶揄的目光照耀下隻覺得自己辯無可辯,隻得夾著尾巴溜之乎也。
溫嬌望著他一溜煙地遠去,看方向回的正是璿璣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