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的!三哥,你怎麼老了?”
隆升客棧二樓客房內,李煥仙與一名乞丐坐在客房餐桌前。餐桌擺放著熱氣騰騰的肉食,有水煮羊肉片、大盤辣子雞丁、烤乳豬、紅燒豬肘。
隻見那乞丐臟兮兮的手掌滿是油汙,將肉食夾在麵餅中,狼吞虎咽起來。雖然已經淪為人厭狗嫌的乞丐,可他依舊保留著富貴公子的吃飯習慣。那便是,吃肉隻吃最嫩最瘦的,喝酒隻喝最淳最香的。
李煥仙坐在桌前,一言不發的看著乞丐,眼中儘是憂愁。按理講,李煥仙這等沒心沒肺的薄情人,應該不會為世事發愁的。可自打見到這乞丐的狼狽相後,原本就已經不再年輕的臉上,好似又多了兩道皺紋。
老話說的好:南人北形,富貴高名。北人南相,產業如傾。
李煥仙在未經曆殺神穀之事前,五官相貌是典型的南人北形。也就是既有南方人俊美似水的長相,又有北方人的高大精壯身材。沒辦法,年輕嘛!二十出頭,麵冠如玉,又從軍打仗,身材也不錯。
可殺神穀之後,命源外泄。李煥仙極速衰老,整個人看起來三十五六歲。從細皮嫩肉的小白臉變為皮膚粗糙暗沉的糙漢子。身體也瘦了一圈,好像脫水一般。原本的俊美容顏變得有點發福,兩腮有些放寬,連法令紋都出來了。
現在李煥仙這德行,估計就算他的女人們第一眼看見他,都未必能認得出來。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就連從小與李煥仙一起長大的孫朝陽都差點看走了眼,更彆提旁人了。
是的,那乞丐,正是李煥仙的倒黴表弟,出使金國的孫朝陽!
“朝陽……你恨我嗎?”
李煥仙給大快朵頤的孫朝陽倒了杯茶,思索再三後,實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隻能從最基本的問起。其實也多餘問,因為孫氏一族謀反伏誅,這事情早就傳遍天下四國。
若非如此,孫朝陽也不會淪落到金國乞討為生。因為作為孫家最後一滴血脈,他注定此生無法回家了。
“呸!”
聽到李煥仙的話語中有些自責,孫朝陽厭惡般的吐了口唾沫,將口中的骨頭渣吐掉後,無所謂的說道:“恨你有個屁用?我宰了你,我孫家人能活過來嗎?二哥能活過來嗎?七公主能活過來嗎?我能回家嗎?”
聽得出來,說不恨李煥仙,那是不可能的。雖然孫家一千五百多口具備斬首,原因是孫家錯信李聖千。可世人都知道,那江南的造反頭子,是他媽的李煥仙。
李聖千屠了孫家滿門,隻是為了給世人一個交代。也就是告訴世人,李煥仙與孫家做的事情,與李家無關,與李聖千無關。
就這事,彆說孫朝陽罵李煥仙幾句,就算把他埋了,李煥仙也得受著。可孫朝陽明顯不打算把李煥仙怎麼樣,甚至連一點殺心都沒有。
隻是因為,從某種意義上,李煥仙是孫朝陽在這世間,碩果僅存的親人了。表兄弟,也是兄弟。他們體內的血,依然是相通的。
若說恨,孫朝陽倒也談不上多恨李煥仙。他是個渾人,但不是傻子。就算用屁股想也知道,他孫家敢造反,定然是早就與李聖千謀劃多年了。而李煥仙,隻是個點引線的火苗。
自古造反都是這樣,成功了,那不用說什麼了。失敗了,他孫朝陽還能撿條命,那就不是祖墳冒青煙了,而是冒狼煙!
要說孫朝陽也是真倒黴,本來年紀輕輕就做了外交使臣,護送七公主來金國和親。結果,七公主死了。要說僅僅是死了,那孫朝陽也不至於這樣。
可好死不死,七公主用來自裁的匕首上,偏偏刻著他媽的李煥仙的名字!金國二皇子金世奇本來就討厭李煥仙,這次自己的老婆還沒過門就沒了,還是用李煥仙的刀自殺的。
那作為李煥仙的表弟,孫朝陽的下場可想而知了。
還好古代世界信息流通沒那麼快,金國隻是簡單為難了一下使團後,就勒令他們滾蛋。可接下來,一個晴天霹靂適時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