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時光總是過得很快,因為在安逸的生活中,人們會忘記煩惱,從而失去前進的動力。
李煥仙與孫朝陽已經在這奉牛村中駐足一個月了,每天就是吃吃喝喝,說說笑笑,日子過得十分自在。尤其是孫朝陽這小子,白天上山打獵,晚上回來還主動幫村內的幾名俏寡婦挑水劈柴,相當殷勤。
看得出來,奉牛村的日子,讓這倒黴的小青年重拾開朗,正在逐漸走出家族覆滅的陰影。
而李煥仙,則是經過這段日子的休養,總算養好了傷勢。都說傷筋動骨一百天,可隨著李煥仙加大了紅丸的藥量,以及鈴醫的針灸技術,李煥仙總算徹底恢複,健步如飛。
當然,也是因為這一個月來,他幾乎沒動過那把天狼嘯月刀。那詭異的妖刀,嗜血成魔,且充滿妖異的力量。理論上講,被妖刀創傷後的傷口,是無法愈合的。
哪怕強如忍無生,都是搞了好幾天才徹底封住傷口。而那夜李煥仙以自己的血液為引,誘使妖刀爆發強大的力量,從而硬戰唐裡。本以為自己的手掌將永生無法愈合,哪知村中鈴醫用極樂花配出了一種療傷秘藥給李煥仙使用後,傷口沒幾天就好了,隻是留下一道疤痕。
所以說,朱雀屠南劍也好,天狼嘯月刀也罷。所謂的創口無法愈合,也不是絕對的。要麼,就是這神兵利器有古怪。要麼,就是這鈴醫真的妙手回春。
“嘭!嘭嘭嘭……”
清晨陽光明媚,奉牛村內空氣清新。
李煥仙一大早的便與孫朝陽起身操練了起來,混元掌法含於掌心,連打帶削,對練不停。現在這種時候,李煥仙孤身一人,再也不敢偷懶不練功了。
隻要有時間,他就會瘋狂精進,順帶著操練孫朝陽,逼著他與自己對練混元功。雖說聖無心人品不怎麼樣,但所傳《混元功》的確沒的說。李煥仙雖有《風雷無相》這等奇功,不過為了讓孫朝陽快速成長起來,便停了《風雷無相》的修煉,專心與孫朝陽對練混元功。
“不打了,累死了。”
兄弟二人對練了一個時辰,孫朝陽早已體力不支,坐在草地上大口的喘著粗氣。這小子十二歲便從李煥明那得到了李家混元功,可基本沒怎麼下苦功夫。雖說有點武學天賦,但更多的時間都是與李煥明在洛陽閒逛。
而且以前孫家在洛陽勢力極大,又有李煥明在身邊,孫朝陽自然不需要用武力去證明自己。
“喝點水。”
李煥仙解下腰間水囊,丟給氣喘籲籲的孫朝陽後試探道:“今天還想去打獵嗎?”
“去呀!三哥你是不知道,這山裡啥樣的畜牲都有!野狼、麋鹿、豹貓,連黑熊都有!”
瞧著孫朝陽一提起打獵就雙眼放光,神采奕奕。李煥仙知道,他這倒黴的小表弟,真的是十分喜歡這裡的日子,甚至想留下來。
可孫朝陽孤身一人,留便留了,李煥仙怎麼行?
隻見李煥仙皺著眉望向東方的太陽,猶豫再三後開口道:“我們明日離開村子,儘快去北海。”
“你去吧,我留這。早就與你說了,你去北海,我不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