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蟲身上全是寶,開膛破肚要趁早。
獠牙鋒利無需磨,猩紅皮甲最耐烤。
大漠戈壁嶺,本還算平靜。無風無水,除了肅穆之氣外,再無他物。可隨著遠處奔襲的黃沙彌漫,衝天的殺氣先行而來,將整個戈壁嶺籠罩,導致烏雲密布。
李煥仙提著一杆沙蟲牙齒臨時捆紮的‘長槍’,穿著貼身的紅色皮甲,孤零零站在戈壁嶺的月彎入口。被對麵數千騎兵的殺氣一衝,戈壁嶺入口仿佛月殘如眉,隱入柳梢,就如一盞迎風飄曳的白芒燈火,隨時可能煙消雲散。
“乾!這皮甲也太緊身了,放屁不會鼓包吧?”
李煥仙提著兩桶穴居族留下的火油,在戈壁嶺的月彎入口前挖出一條‘引蛇’沙道,將火油倒好後,抓著自己被皮甲包裹後翹挺的屁股,不耐煩的嘀咕了幾句。
弘慈上師說,這紅甲,是殺神霍山的未入化境前所打造的。為的就是抵抗漢軍入大漠打草穀時,可以防止弩箭的偷襲。
說來可笑,這個世界與李煥仙的前世世界截然相反。以前都是胡人打草穀,也就是說沒有糧草儲備,溜達到哪就劫掠到哪,搶一筆就跑,不攻城不占地盤。
這種作戰方式,與土匪無異。雖然對國家的傷害性較小,但對邊陣人民的傷害性極大。
可到了這個世界,卻完全調轉了方向。漢人有事沒事來大漠劫掠,打砸搶燒之後就開溜。好在霍山不光修為通天,眼光也是獨到。早年直接下令,讓邊境的人民都撤往內陸,留下一片荒漠給金秦兩國。
還想趁火打劫?遍地都是一望無際的沙子,金秦軍隊來了之後,最多在沙漠中晃悠一到兩天,之後就必須得回去。
用霍山的話說,就是虜無輜重,勢不能久,俟其野無所掠,食儘自還,後以逸待勞,踵而擊之,戰無不勝。
漢人軍隊入大漠,後勤輜重無法在沙漠中持久運轉,自然無法打持久戰。胡人軍隊隻須堅守城池,等漢軍將城外的糧食都搜刮完,沒得吃了,自然就會退軍。那時胡人軍隊可趁勢追擊,基本上都是百戰百勝,來多少殺多少。
不得不說,霍山除了修為通天外,用兵也很有水平。他滅度後,遼人靠著霍山留下的兵法策略,差點把秦楚金三國打崩掉。若不是聖無心將霍山的兵法傳給了李聖千,估計早在三十年前,天下就被遼國一統了。
“殺神霍山,雖然論輩分,我得叫你聲好聽的。不過……我一直懷疑你與我來自同一個地方。因為你留下的一切,我都覺得眼熟。這次我也算是為你的族人搏命,你高高在上,可得保佑我呀!”
眼見金國的三千騎兵近在眼前,李煥仙雙手合十向西方念叨了幾句,隨後將火折子往戈壁嶺入口一丟。隻聽得‘嘩’的一聲,烈火猛然竄起,瞬間化為火蛇屏障,將試圖馬踏聯營的金軍阻擋在外。
“嗖!”
戰馬怕火,不敢冒進。金軍也知道,戈壁嶺中必有敵軍。立刻勒緊韁繩,刀戈成林,小心翼翼的注視著火牆後的戈壁嶺。
哪知李煥仙阻敵之計成功後,不光不跑,反而彎弓搭箭,利箭破空,呈扇形激射偷襲。雖隻有一人,卻百步穿楊,箭無虛發。弓弦乍響,必有金軍應聲墜馬!
“有埋伏!放箭!”
金軍統帥大喝一聲,騎兵團馬上組織反擊。雖然不曉得戈壁嶺中到底有多少人馬,總之是一波箭雨透過火牆放了過去。
“嗖嗖嗖嗖嗖嗖……”
李煥仙打著哈欠靠在戈壁岩石旁,靜靜的等待那些金軍的箭雨落地。若是軍隊戰軍隊,亂箭放之多少會有些效果。可李煥仙隻有一個人,還穿著刀槍不入的殺神紅甲,自己也躲在戈壁石身後,完全不擔心金軍的萬箭齊發能傷到自己。
“殺!”
一波箭雨過後,金軍發現戈壁嶺內無人還擊,果斷的使用沙土撲滅火牆,大軍呼嘯呐喊,直衝進入。
“轟!”
李煥仙仰仗功力通玄,往北竄山越脊似行雲流水,身影如風掠過,手持長槍破空直下,風雷之力如風如雷,帶動電磁花火瞬間在金軍中央地帶炸裂開來!
一瞬間,數十騎兵人仰馬翻,甲胄被雷電擊穿,麵色焦黑,仿遭電極酷刑而死!由於中路被攻擊,三千金國騎兵首尾不得相顧,而且不知道這戈壁嶺中到底隱藏了多少人馬,也不敢貿然反身回援中路,隻能前路軍馬停頓防禦,後路停下觀望,隻留中路騎兵放棄弩箭,手持刀槍,試圖以人海戰術吞掉單兵作戰的李煥仙!
“唰……”
沙蟲牙齒塑造的槍頭無比鋒利,雖不如屠南劍與嘯月刀那般無堅不摧,可也比軍隊的常用兵器堅固牢靠。李煥仙一擊得手,混戰在軍隊中路,手中長槍放棄‘攔、拿、紮’的祖宗之法,反而橫掃千軍,以槍做棍,大開大合的連橫帶劈。
由於蟲牙槍頭耐打耐磨,即使遇到金軍的盾牌阻擋也可以有效傳導力量而出。而且李煥仙驚奇的發現,自打穿上這身紅甲後,自己施展內勁之時,竟能事半功倍!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後麵更精彩!
原本要耗費三成功力的打法,穿上紅甲後,隻需一成即可。而且自己的命源氣血被牢牢鎖住,無論如何揮霍內勁,都不會感到疲憊!
“轟!”
了解到自己的內力可能取之不儘用之不竭,李煥仙變得極為亢奮!嗜殺的本性被無限放大,手中長槍連劈帶掃,每觸碰一名金軍,對方必定會戰甲撕裂,護心鏡塌陷,口吐鮮血的倒在黃沙之中。
“唉!你這孩子,沒法幫!”
弘慈上師佇立在戈壁嶺的山峰之巔,眼見李煥仙手起槍落,殺得興起,完全不在乎人命。弘慈上師隻能慈悲的雙手合十,撚著念珠,在心中默默超度亡魂。
弘慈的意思,是讓李煥仙給穴居族撤退爭取時間,沒必要殺人,也不需要殺人。以李煥仙暗境頂峰的功力,幾掌拍過去,就能讓這些大頭兵短時間不敢冒進。
隻要拖延個一時半刻,穴居族騎著駱駝跑遠了,李煥仙就可以從容退去。暗境頂峰雖不如化境那般來去自如,但隻要李煥仙穿上了霍山的紅甲想走,哪怕這三千騎兵都是百步穿楊的神射手也一樣留不住他。
但很可惜,弘慈上師忽略了一點。李煥仙這人,骨子裡嗜殺成性!弘慈讓李煥仙‘擋’,可在李煥仙的心中,‘擋’這個字,等同於殺!
雖然不做殺手很久了,可本能還在。做任務時,被一個人發現,那就殺一個人。被一屋人發現,就殺掉一屋子的人。
你叫我擋,叫我拖延時間。我把對方都殺光了,不就是擋住了嗎?殺光了,不就不用拖延時間了嗎?
喜歡滿級武者遍地走,第一殺手慫成狗請大家收藏101novel.com滿級武者遍地走,第一殺手慫成狗101novel.com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