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見林朝從袖口處摸出一個小塊碎銀,鄭重其事地交到祝樂容的手裡。
“去京城要很多錢吧,你彆省著,需要什麼就買,家裡的錢你全部帶去,我再掙就是了。”
“我這裡還有一點銀子,你一起拿著在路上花。”
鋪天蓋地的失望壓得人喘不過氣。
祝樂容很想質問林朝為什麼不去,卻又沒有能說得出口的質問理由。
他眨了幾下眼,將眼角一點濕潤眨回眼眶,偽裝成平時沒什麼兩樣後,飛快接過這小塊碎銀子。
細白的手將這塊銀子拋了拋,掂量出具體的重量後,祝樂容嘴撅的老高,氣勢洶洶發問。
“你哪來的這麼多銀子,我記得家裡的錢不是全交給我了嗎?”
祝樂容是被迫接下“小管家公”這份責任的。
林朝懂事得早,十五歲就自己上山打獵謀生活。
她又天生神力,彆人怕都來不及的野豬她遇到了也是一拳一個,按理說隨隨便便就能掙到好幾兩銀子。
這麼計算,一月好歹也應該能餘下三四兩,到現在二十一歲,再怎麼往少了算,兩百銀子應該也是能拿得出手的。
可事實上,祝樂容手裡攥著的全部家當,也不過剛剛超過五十兩。
這五十兩還是祝樂容接手小金庫之後攢下來的,之前,那裡麵僅僅剩下前幾日賣野豬沒來得及花出去的六兩五錢。
林朝的錢都去哪兒了呢,村裡寡居帶著孩子的叔伯,還未長大無法養活自己的孩童,以及出去在路上遇到的需要幫助的乞丐……
從前她一個人,自己吃飽全家不愁,有時候身無分文也不在意,沒米下鍋就去山裡薅些野菜。
隨隨便便混一頓,也很簡單。
但在祝樂容來之後,就杜絕了她這種為了彆人完全貢獻自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