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倫斯修士前腳剛走,狗頭人菲莎就來到了營地。
自從上次丟狗子讓河灣養的小把戲被裡奧拆穿後,菲莎已經很長時間沒有來河灣了。
就連狗頭人的運礦隊,也突然變得鬆散無序。
裡奧甚至懷疑狗頭人山穀是不是換了首領,畢竟狗頭人也不是啥文明種族,菲莎的頭腦再怎麼聰明,也扛不住下麵莽夫的一錘子。
要不是烏裡揚太忙,裡奧都準備去狗頭人山穀看一看情況了。
狗頭人山穀的鐵礦石,是目前河灣最主要的經濟來源,如果出了什麼變故,裡奧不介意帶著民兵團再打一遍。
看到菲莎帶著幾個強壯的狗頭人親兵,搖晃著尾巴,趾高氣昂的走進營地,裡奧這才放了心。
以前小老鼠和土撥鼠湊在一起的時候,主要工作就是研究呆毛的定型,比起隨時可以用手捋直頭發的小老鼠,短手短腳短毛的芙蕾雅則在這個領域陷入了瓶頸。
最後還是聰明的菲莎為她們提供了辦法,那就是利用鬆林的鬆脂,給自己做發型!
所以後來的芙蕾雅,常常頂著一個雞冠頭在營地遊蕩。
呆毛不夠長咋辦?那就數量來湊!
不僅是雞冠頭,芙蕾雅整個背脊上的一線黑毛,全部被小老鼠捋成了雞冠。
土撥鼠變身劍齒龍。
這個造型,在天性慕強的狗頭人種族中迅速風靡。
此時的菲莎以及她的幾個狗頭人親兵,就全部頂著雞冠頭,穿著毛皮甲,背著小圓盾、短矛和十字弩,仿佛就是河灣民兵團的縮小版。
還彆說,原本看起來老實憨厚的金毛們,梳上彆致的雞冠造型後,看起來就狂野許多。
而且隱隱增加了身高,小學生變身初中生!
大搖大擺的走進河灣領,菲莎來到裡奧的身前,晃著尾巴,神情雀躍,大聲道:“我!聰明的菲莎!狗頭人之王!”
裡奧斜眼瞥著她:“你這是在找揍嗎?”
菲莎驕傲的撐著腰,大聲道:“不!菲莎,進攻,另一支狗頭人,對麵,投降!我,狗頭人之王!”
裡奧聽懂了,不禁張口結舌,“所以你這段時間沒來,是出去打仗了?”
“對!打仗!勝利!”
原來,發憤圖強的菲莎回去後,集結了自己手裡武裝完畢的狗子們,跋山涉水十多裡,攻打了另外一支狗頭人部落。
在菲莎仿製的鐵彈投石索、投矛、十字弩的遠程打擊下,數量更多的狗頭人反而潰不成軍。
等到菲莎帶著狗頭人兵團進入對方巢穴,結成盾牆徐徐推進,準備重演當日狗頭人山穀舊事時,對方首領非常果斷的投降了。
就和當日裡奧推進狗頭人山穀一樣,仿佛是同等數量的防爆武警對決一群隻會亂衝的古惑仔一樣,光看軍容就能判斷輸贏。
唯一的差彆是這一次雙方都狗頭人,投降起來一點心理負擔都沒有。
天性慕強、智力不高的狗頭人,腦回路可不像人類那麼複雜,誰強就服誰,根本不用思考太多。
菲莎的老爸,上任狗頭人首領都被裡奧咬死了,這才多久,她好像就忘了這事一樣。
有些瀕臨滅亡的狗頭人部落,甚至會將自己部族的老弱獻祭給附近的食人魔甚至是座狼,以此尋求庇護。
許多逼近的人類冒險團,會覺得一支狗頭人部落居然馴養了一頭食人魔,實力一定不俗。
卻想不到他們隻不過是自甘成為食人魔的存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