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如果像妖魔一樣,偷偷殺人,好像也是可行的。
25血的布靜珊,提供的是10點經驗值。
那5點血,6點血的普通人,3點經驗值?
不!
應該沒那麼多。
布靜珊是學過武的,綜合來看,實力不下於我。
沒有偷襲手段,我甚至不一定是她對手。
如此來看,10點經驗值是給的偏高的。
那殺死普通人能給的經驗值,應該是1點,甚至是05點。
這樣看的話,殺人的經驗獲取率,其實不高。
因為殺人刷經驗這條路,風險很大。
正常情況,也就殺1-2人,就必須隱匿跑路了。
算上躲藏的時間,一天也出手不了幾次,否則暴露行蹤,就是必死無疑。
至於一次性殺死十幾二十人,那也和自殺沒區彆了。
所以殺人刷經驗值這條路,是有一定可操作性的,隻是必須偷偷摸摸的,隔一段時間殺一人,並且不被人發現才行……
等等!
我特麼在想什麼啊!
玩個遊戲而已,怎麼越想越變態了。
沒必要沒必要……
方羽連忙收了心思。
這思路再延續下去,他怕是要真的開啟一條不歸路了。
不過他不做這種事,不代表其他人不會做。
殺人能獲取經驗值這種事,是瞞不住的。
現在沒人爆出來,多半也是和他一樣,有點掛不住臉麵,覺得這手段放到台麵上,實在太陰暗變態了,玩個遊戲沒必要這麼搞。
當然,私下怎麼玩,就沒人管的到了。
而且……
殺人,並不一定要隨機亂殺人。
還有一種方法,是可以有正當理由的去殺人的。
方羽想到了嶽廣。
沒錯,那就是……帶刀好人!
一個好人帶刀,那他就可以刀人!
愚地府的權限是很大的,因為妖魔的隱匿能力太強了。
當愚地府的人,認定有人是妖魔時,他就是可以出刀殺人,以他人之死,去驗證身份。
人被殺,就會死。
妖被殺,真身就會暴露。
很簡單的邏輯,帶刀好人,就是有資格殺人。
方羽不知道愚地府的規矩是什麼樣的,但從觀察來看,愚地府亂殺人也不是一兩天了。
那嶽廣,不就當眾殺人,現在還好好的。
這層皮,好使!
方羽對李千尋的招攬,心熱了起來。
這愚地府,得進!
到時套上帶刀好人的皮,看見誰不爽上去就是一刀,找機會再混刀一個,經驗嗷嗷漲!
在方羽想到這的時候,前麵已經能看到他的家了。
但令人奇怪的是,他的家門口,竟聚著好多人。
方羽心中咯噔一聲,那些人的議論聲也隨之傳入耳中。
“黑虎幫,你們的人怎麼可能是刁德一殺的!愚地府都發公告了,那是妖魔所為!”
“彆說了,他們就是找個由頭,要吃刁家的絕戶!”
“欺人太甚!欺人太甚啊!光天化日,逼良為娼,還有沒有王法了!”
“放開茹茹,有本事衝我們來!誒!誒誒誒!你瞪我乾嘛!殺人啦!黑虎幫殺人啦!!”
“愚地府呢?愚地府的人呢?平日裡囂張跋扈,動不動拔刀殺人,怎麼黑虎幫作惡,就沒人敢來主持正義了?”
“愚地府?黑虎幫他們養的一群狗罷了!平日也就敢對我們平民百姓叫囂,哪裡敢對黑虎幫的人凶啊!”
“一群連妖魔都殺的人,卻不敢掃蕩黑虎幫,這世道,當真可笑!人,難道能比妖魔還可怕嗎?”
眾人義憤填膺,而方羽在聽到眾人的討論是,人已經如一陣風般,往屋裡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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