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張萬順想出了一個辦法,就是高價租賃這個屋子,大不了多出幾個銀子。再可不能像以前,舍不得出銀子,最後把官丟了,什麼也沒有了。
現在即使多出點銀子,能見上李大總管,也是值得的。
多花點銀子,見了李大總管,不但辦了事情,說不定還會憑借此事,從此就攀附上了李大總管,抱住了他的大腿,以後他就有希望能夠在官場上走得越來越遠,前程不可估量,甚至是錦繡前程。
張萬順這樣一想,心一橫,牙一咬,一骨碌從床上坐起來,趿拉上鞋,直奔老板的房間,商量此事。
“老板,我出高價租那個房間行嗎?”
張萬順一進門,就開門見山地對老板說。
老板見這個房客無頭無尾地說了這麼一句話,弄得他一頭霧水。
“客官,你說什麼,我沒有聽懂?”
張萬順急切地說:
“老板,我想高價租你兒子住的那間房子。”
客棧老板這次聽懂了,他說:
“客官,我給你說過了,那是我兒子的房間,不向外人租的。”
“老板,您就行行好吧,我出高價行嗎?”
老板看著張萬順迫切想要租這間房子的樣子,而且答應出高價,怦然心動了。
“你說你能出多少銀子租這間房子?”
“你說,你願意多上銀子租給我?”
“那我先得去問問我的兒子,他願意不願意出租。”
“好吧,那您就快去問!”
張萬順催促道。
老板急匆匆地上了客棧的二樓,問他的兒子去了。
張萬順焦急地在下麵等著老板下來給他回話。
不一會兒,老板從二樓上下來了。
張萬順一見老板下來了,趕緊就迫不及待地問道:
“您兒子答應了嗎?他願意外租嗎?”
“我兒子說了,外租可以,不過每天這間房子的租銀最少是五兩,而且租住時間不能少於十天,少於十天,也要按照十天的租費收銀子,你看你願意不願意租,不願意租就拉倒?”
張萬順一聽,這不是明顯地坑人嗎?這不是霸王條款嗎?這簡直就是個黑店。
十天,他已經再剩下六天的假期了,這不是白白要掏四天的銀子嗎?
而且這房租也高得離奇,一天五兩銀子,六天三十兩,這銀子數目不小,他有點吃不消。
可是,不租,他這一趟京城不是白跑了。要想不白跑,就得到街上接受風吹日曬,守株待兔地去碰李大總管。
想想他的身份,雖然在京城裡算不上什麼官,可是在遠離京城的地方上,他也是一個很了不起官,彆人見了他也要點頭哈腰,恭恭敬敬地跟他打招呼,敬他三分。
現在如果為了見到李蓮英大總管,流落街頭,也有**份。
張萬順想了想,心一橫,牙一咬,舍不了孩子套不住狼,他說:
“行,十天就十天。”
老板一聽喜上眉梢,立刻說:
“好了,客官,你先交銀子,我這就去給你騰房間。”(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