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隻繞著跑道騎了兩圈熱身,方芳便來了。
她穿著飄逸的白色帶蕾絲花邊的裙子,長發披在腦後,被風微微撩起,額頭覆著一層薄汗,臉上掛著怯生生的、討好的微笑,“秦玉,你可以教我騎車嗎?我學會騎車,以後就不用再麻煩你載我了,梧桐也不會因為你總是載我去上課而生你的氣了。”
好大一股茶味,膩歪死個人。
自從兩個多月前她家搬到巷子裡,她總會極其精準的出現在我和秦玉的麵前,仿佛刻意計算過時間、在我們兩人身上安裝了雷達一樣。
她會找各種理由和借口向秦玉求助,順便讓人知道她淒慘的身世和無力,將秦玉誇成從天而降的神明,似乎隻要拯救她,秦玉便可積累足夠的功德羽化成仙。
男人嘛,天生的英雄情懷,對於弱小和故作弱小的東西,會產生本能的憐惜和顧念。
一次兩次是偶然,次數多了,饒是我再遲鈍,也嗅出來點不同--她的茶裡茶氣似乎隻是為我量身定做,目標卻是我身邊長手長腳、帥氣沉穩、成績優異的秦玉。
秦玉從小長得玉雪可愛,這幾年大了不僅個子抽高,五官出落的更加帥氣迷人,在學校裡擁有超高的回頭率,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未來男朋友。
方芳對高大帥氣的秦玉有好感我能理解,畢竟少女情懷總是春。
不能理解的是,方芳你喜歡就去追,成功與否各憑本事。何必總是拿出那副弱不禁風、全天下人都在欺負你的死樣子,順便踩我一腳呢?
我梧桐從小散養長大,那些年為了保護小雞崽一樣的秦玉不受欺負,幾乎是打遍全校無敵手,從沒怕過誰。
隻是奶奶總扯著我的耳朵告訴我女孩子大了要有點女孩子的樣兒,不能還老是上房爬樹打人掐架,我便把內心的好戰因子強行的壓製住了。
我不是慫,隻是懶得和她一般見識。
到頭來,好像我的不予計較倒成了軟弱可欺的外在表現,讓她搞事情搞得越發風生水起。
叔可忍,但嬸堅決不忍。
“打住,你們倆的事彆扯上我。願意載你是秦玉的選擇,與我無關,我不生這用不著的氣。提醒你一下,我和你不熟,不要動不動就提起我。人的忍耐是有限的,彆惹我。”
惹急了小心我**鬥抽的滿地找牙。
話雖如此,可秦玉與我三歲相識、又在同一屋簷下生活八年,曾經屬於我的一切變成彆人的,我突然變成選擇題的答案之一,等人選擇。若是說完全不在意,如何可能?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
真正當機立斷做到斷舍離、半分遺憾和悲傷都不會有的,舉世能有幾人做得到?
更何況,在我那單純到發傻的少女世界之中,秦玉無疑是最濃墨重彩的存在。
那本被牢牢藏起的日記本中,記錄了我的一切過往,每一頁裡都有他。
秦玉不讚同的瞥了我一眼,開口就是熟悉的責備,“梧桐,方芳說的也有道理,你又何必如此犀利的說話氣我?大家都是同學理當互相幫助,寬容一些不好嗎?你怎麼變成這樣了!”
突然的,我就對秦玉這種不經思考的指責膩煩了,不想再聽他多說一句話。
類似的事情發生不是一次兩次,秦玉對方芳的維護也不隻一回兩回,早特麼膩了!
我煩躁的擺手不讓他繼續向下說,那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留著他自己受用吧,我用不著誰來說教。
“秦玉你記得我說過吧,二選一的時候彆選我。我梧桐這輩子活著是給人做唯一的,不是做誰的備胎的。行了你教她騎車吧,我回家幫奶奶烙餅去。不回來吃飯發個消息,少做點,免得浪費糧食。”
喜歡竹馬他哥很撩很野撩很野(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