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氣笑了,屈起手指在我額頭彈了一下,聲音沉啞中帶著說不出的感覺,“敢說我是狗。”
我撫摸著被彈到的地方,覺得這樣的動作有些過於親昵,可是內心裡卻又非常的舒適。
我不得不承認,我貪戀他所能帶給我的在意溫暖和陪伴,因為有他,我不再是一個人。
是我貪心,很貪心。
因為一個人的生活是為了活著而活著,有人陪伴的生活才是真的活著。
原則上來講我和他見過的次數並不多,但小時候的情意總是最乾淨、最真誠的。
而且當年那個身穿西裝打領結、認真裝作不在意,又認真覬覦遊戲的小紳士,真的留給我很深的印象。
說起來,秦徹還曾救過我的小命。
順著巷子一直朝西邊走,會有一條小小的河流,不知起源何處,更不知終結於哪裡。
但在我童年的記憶之中,那裡絕對稱得上樂土。
我最喜歡的就是春夏時節,在河溝邊上用小鏟子挖蚯蚓,拿回家喂給奶奶養的小雞吃。
那年夏天的傍晚,我拿著小鏟子,秦徹拎著小塑料桶,帶著秦玉去河邊挖蚯蚓。
由於上午剛下過雨,河邊的泥土有些鬆也有些滑,我一個不小心,摔在河水裡,頭磕在一塊石頭上流血了,又疼又怕的我坐在水裡嗷嗷大哭,女俠風範儘失。
秦玉被嚇得慘白著一張臉木頭似的站在河邊,是秦徹,他踏著他油光鋥亮的小皮鞋踩進被攪得混濁的泥水裡,打口袋裡掏出潔白的小手帕捂在我頭上讓我自己按著,他彎下腰,咬緊嘴唇,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我背了起來。走了不遠,被出來找我們的奶奶碰上,把我接了過去。
那天的我受了驚嚇又著了涼,回去沒多久就開始發燒,迷迷糊糊之際,聽到來看我的秦奶奶誇秦徹,說他是個小英雄,救了我的命。
為了這次的救命之恩,奶奶為我們做沙包時,我特地挑了個和他的小西裝顏色差不多的留給他。
可惜,打那以後,他再也沒有來過。
我的沙包一直一直留著,沒能送出去。
前幾天收拾東西的時候,還真的找到了沒有機會送出去的小沙包,隻是時間太久,布料風化成渣,一碰就破了。
“開玩笑嘛,還打人,這麼玩兒不起。多個人多把米而已,你要是真的喜歡,可以常來。不過,這裡要拆了,以後會不會鑽橋洞不好說,該來就來,再來也不過是吃一頓少一頓。”
“這可是你說的,不能反悔。”
幾頓飯而已,我還是供得起的。
畢竟,現在的梧桐也是腰纏千萬的富婆呢。
可是,這家夥不是要長住沙家浜吧。
簡樸的生活習慣不能改,但這不意味著摳搜。
我暗暗決定,秦徹下次再來,要給他做一頓我最最喜歡的可樂雞翅。
遺憾的是,可樂雞翅沒吃成,我卻進了醫院。
事情是這樣的。
吃過午飯我正在洗碗,秦徹接了一個電話,說南城那邊老宅有點事,他必須回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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