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讓眾人不解的是,既然他們都已經承認殺害了張琴,但是為何屍體卻遲遲沒有找到。
梁正開門見山:“吳新,你和妻子周婷殺害張琴後,屍體怎麼處理的?”
男人神情緊張:“警察同誌,我就想不明白,你們到底是怎麼查到我們夫妻頭上的!我們明明都有不在場證明,怎麼還會引起你們的懷疑?”
梁正壓低聲音:“我現在是問你張琴的屍體呢?”
男人無奈之下,隻好小聲說道:“屍體被我們溶了,你們恐怕是找不到了!”
梁正瞪大了眼睛,滿臉震驚
“溶了?怎麼溶的?”
“在我們決定殺害張琴前,就一直在商量要怎麼製作不在場證明,和如何處理屍體。
所以案發時我倆的不在場證明,的確就是你們警方分析的那樣。
我們是利用了眾人對時間的混淆,沒想到這招果然有用。
他們隻記得我們夫妻在那天出現過,卻忽略了時間差。
至於張琴的屍體,已經被我們用濃硫酸溶解的隻剩下頭骨了,頭骨被我沉入公園的湖底了。”
“你們用硫酸溶解了整具屍體?那需要大量的硫酸才能做到,硫酸是從哪裡得來的?”
“你們警方千算萬算,卻沒有算到一件事。其實一起作案的,不止有我們夫妻兩人。
幫我一起殺人的,還有我的一個朋友,他在鋼鐵廠上班,濃硫酸就是他給我們提供的。
我們這個計劃,已經策劃將近半年了,他分次把硫酸從工廠的操作間裡帶出來,我們把這些硫酸放在一個大缸裡。
直到案發那天,周婷把張琴的屍體裝在行李箱裡。一路開車把她拉回了我們力舟市家裡。
隨後我們三個人一起把屍體丟進了硫酸缸裡,很快她身上的皮肉就都溶解掉了。
我本以為這是場完美的犯罪,卻沒想到這麼快就被你們警方找到了破綻。”
“你說的第三個人叫什麼名字?他除了參與一起毀屍滅跡之外,還參與殺人全過程了嗎?”
“我這個朋友叫魏林,案發那天他是和我妻子周婷一起埋伏在幸福裡小區的出租屋裡的。
而真正動手殺死張琴的也是他倆,我隻是個負責把張琴引到那裡的誘餌。
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到了出租屋裡後,我就把張琴交給他們倆處理了。
而自己則是急忙趕去了火車站。
所以這個案子,我最多也就隻能算是從犯,我根本就沒有動手殺人!”
吳新此時竟是滿臉的委屈。
“那你們三個人為什麼非要把張琴置於死地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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