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
阿飛將食物放入口中,慢慢咀嚼,吃得很慢,但也超級能吃。
他好似一個無底洞一般,隻要麵前還有食物,他就好像可以一直吃。
說酒囊飯袋有點難聽,但說他是的大胃王一點都不誇張。
李尋歡笑了笑,調侃道“阿飛,你吃東西給人的感覺,像是吃了上頓,沒下頓一樣。”
阿飛將嘴裡的食物眼瞎,淡淡道“我挨餓最久的一次是七天沒吃東西,隻喝水。
從那之後,隻要有食物,我就會儘量多吃。
一直吃到自己吃不下為止。
後來我就有了一項本領,可以一頓飯吃三天的東西,也可以三天不吃飯。”
李尋歡臉上的笑容有些尷尬,還有些歉意。
一個人七天不吃東西,隻喝水,那是怎樣的感受?
李尋歡沒有經曆過,不能感同身受,但隱隱能體會到一絲那種感覺。
他知道,那肯定是一種比絕望要絕望的感覺。
就像他知道徹底失去林詩音那一刻。
整個世界都是昏暗的。
但阿飛的那種絕望比他還要強烈,他隻是精神,而阿飛是肉體和精神都麵臨著絕望。
魏武沉聲道“兄弟,永遠不要忘記那七天的感覺。
那七天才是讓你成為阿飛的關鍵!”
阿飛重重點頭,鄭重道“大哥,我記住了。”
魏武神秘一笑,輕聲道“我有一件禮物要送給你。”
阿飛沒有一點客套的意思,開心道“謝謝大哥。”
他已經把魏武當成了大哥,所以魏武不管送他什麼,他都會要。
若是旁人送他東西,哪怕是一座金山,他也不會看一眼。
就是這麼倔強!
魏武笑道“自家兄弟,無需客氣。”
李尋歡聽到這話,心中莫名顫了一下。
當年龍嘯雲住進李園之後,因為李尋歡不管事,他便忙上忙下,替李尋歡大理產業。
每次李尋歡感謝龍嘯雲時,他總是會說“自家兄弟,無需客氣。”
可後來這個大哥娶了他心愛的女兒,還真是不客氣啊!
魏武可不知道李尋歡的心思,拍拍手,吩咐道“把東西拿上來。”
一名家丁抱著一個長長的木匣走進餐廳,將木匣放到魏武麵前的案幾之上,躬身退了出去。
魏武隨手一揮,木匣緩緩升至半空,好似被一隻無形的大手拿著,平穩飛向阿飛,然後緩緩落到阿飛麵前的案幾之上。
“打開看看。”
“好。”
阿飛放下筷子,將木匣打開。
當看清木匣中的物品之後,眼睛一亮,但隨後卻搖搖頭。
“大哥,我很喜歡這柄劍,但我用不上。”
“哦?”
魏武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接著又夾了一片驢肉放入口中,緩緩咀嚼,咽下去之後,麵帶微笑的看向阿飛。
“為何會感覺用不上了?”
阿飛拍了拍腰間的鐵片劍,自信道“我這柄劍是天下最好的劍,無需再換。”
魏武點點頭,讚許道“不愧是我兄弟,夠霸氣。
但有一句話說的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一柄好劍能讓人生出霸氣,如虎添翼。
如果有一日你遇到一個旗鼓相當的對手,結果卻因兵器不如對手,而落敗。
或者命喪當場。
豈不可惜?”
阿飛倔強道“不可惜。
無論是落敗,還是死,歸根結底,都是技不如人。”
魏武笑了笑,突然發現,阿飛雖然寡言少語,但抬杠卻是一把好手。
“兄弟,你的劍與李兄的飛刀,都講究一個“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