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榮門老頭約好了出發的時間。
到時候,他會安排人來接我。
我也就正好跟著他離開黃縣。
這裡……我還會不會回來,我不知道。
但登州,我一定會去!
我現在唯一糾結的是,要不要帶趙斌一起走?
我與他認識的時間不算長。
我和他關係,也隻是“雇傭關係”。
我給他錢和“提成”,他保護我的安全以及為我辦事。
不過,我對他還是有些了解的。
他是一個沉默寡言的人,心裡應該裝了不少事。不與人說,也不表現在外。
往往這樣的人……心思也極為縝密!
這從他逃離韓波彆墅,和幫我安全離開三妹兒農家樂,可以看得出來!
而且,趙斌還是一個很服從命令的人!
我給他錢,他幫我辦事,是理所應當。
可他並不像“員工”給“老板”辦事那樣,會“磨洋工”,更彆說頂撞“老板”。
他是真的把我的指令當作命令。
仿佛……“命令”二字,已經深深刻在了他的骨髓裡!
當然,最重要的,是他的身手真的很好!
這樣的人……真是天生做“火將”的料。
我也是運氣,機緣巧合下遇上了他!
可是,我又獨來獨往慣了……不,應該說,我與四爺兩人加一起,獨來獨往慣了。
四爺帶著我走南闖北,身邊從未帶過火將。
他也隻是一個文弱的老千。
他每次設局,組局,所用到的“千門八將”都是臨時組的……
他沒有帶人在身邊的習慣。
我也沒有。
做老千……一定要會藏。
藏,也可作“隱”。
做完一個局後,要隱下來。
如果老千身邊人太多,就容易暴露目標。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也沒有完美的局。
老千想要自己藏得好,能做的,隻有不斷減少自己的破綻。
多一個人,就會多一分破綻。
這,就是我糾結的地方。
我想了好一會兒,才做了決定。
我決定,讓趙斌先去登州安頓下來。
等我回到登州時,再去找他!
我與趙斌說了這事。
他隻回了我一個字。
“行!”
這就是趙斌……
安排好了趙斌,我又想起了猴子。
不管是千門還是榮門,都是江湖裡的一隅。
人在江湖,就免不了打打殺殺。
尤其是當利益對撞的時候,那便是你死我活的時候。
我需要用到猴子,是需要用到他榮門裡的人。
如果從人數上來講,江湖偏門中,榮門自古便是第二大門。
因為“盜”之一字,包含來兩層含義。
一是,偷。
二是,搶。
榮門中,自古不乏獨行大盜。
但往往,成群結隊的為多。
綠林強盜,其實也是榮門的一支。
既然免不了江湖的打打殺殺,那我便需要有人為我撐腰。
如果我沒有足夠的人,或許連坐到“局”上的資格都沒有。
就像白金宮和鄭家之間的鬥爭。
他們首先在黃縣境內,有平起平坐的資格。
其次,他們才能派遣老千去踢館……
所以,如果我去了登州,還需要找“人”。
可這個“人”,也不是那麼好找的……
猴子,是我現成的,可以利用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