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工作人員可以分到兩天三頓,份額也更足。”旁邊一個警員疑惑道。
那人卻是支支吾吾的半天,最後吞吞吐吐道:
“我也想工作啊,我以前就是個寫小說的。
我一個文人,重活我又乾不來,寫小說你們又不需要。”
幾人沒話說了,這人就是個翻版的“孔乙己”,過去的文學成就是他下不來的高台,更是他脫不下的長衫。
又想吃飯又不想乾活,哪有這好事。
一旁的祖孫兩人這時已經在幾位有善心的寶媽安撫下漸漸平複心情,事情的經過和結果以及影響都已經明了。
警員們開始商量如何處置這個小偷。
放在戰前,偷個罐頭這種小事,基本上就是口頭教育一下就放了。
有的時候看人可憐說不定還會給幾百塊錢讓人去買點東西吃去。
但現在避難所物資緊缺,罐頭的價值可遠勝戰前的水平,自然不能口頭教育兩下就這麼放了。
要是他以後還偷彆人的東西吃,那避難所的秩序還要不要了?
“那現在看來,還是按照盜竊罪處理吧,按現在的價值,罐頭也屬於貴重物品了。
應該按照盜竊大額貴重物品給予處罰!”一個老警員提議道。
“重大金額盜竊,判有期徒刑3-10年,並處罰金。”另一個警員補充道。
這時眾人又都不說話了,因為這實在沒辦法判了,關押有期徒刑3-10年,根本就沒地方去關。
本來就是都住在避難所,這跟坐牢也沒什麼多大區彆,到時候一樣還得給他管飯。
至於處罰金,這人身上從上到下什麼都掏不出來。就算他真的能掏出幾個鋼鏰,對於現在的情況來說,那點東西還不如一包方便麵值錢。
見警員們討論半天沒討論出個結果,看熱鬨的居民們開始提意見了。
“警官,我建議剝奪他的食物分配,他不是喜歡偷東西吃嗎,就彆讓他吃了!”
“對對對,彆讓吃東西了,讓他餓著,真的是氣死我了,怎麼會有這種人。”
“我覺得會不會有點過了,畢竟情有可原啊。”
“死刑!我建議死刑!這種人留在避難所就是禍害!”
眾人七嘴八舌的提出自己的意見,警員們也是聽的頭大。
但想了想,覺得這種事情問問受害者當事人更靠譜一些。
於是一名警員上前詢問王錦繡:“大娘,你是受害者,你的建議是什麼,我們一定充分考慮你的想法。”
老人看了看自己懷裡還在小聲抽泣的孫兒,又看了看被警員們押著的小偷,最終長歎一口氣:
“要不就算了吧,他也是個可憐人。”
這會警員們也沒了主意,心善的老人選擇了原諒受害者,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辦好。
半晌後,還是一名老警員說出了自己意見:
“犯罪就應該得到懲戒,倘若偷東西都不用被處罰了,那還要我們警員乾什麼?
既然我們討論不出一個結果,就上報吧,問問上麵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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