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風依舊,落霞滿天,海鷗飛翔於天際,劃出優美的弧線。
餘暉與晚霞之下,是三艘巨大的海賊船,如同白鯨的模樣,在大海上呈三角形散開,向著遠方航行。
為首的白鯨海賊船明顯大了一個型號,桅杆上的骷髏頭海賊旗上有著標誌性的彎月形白胡子,這正是白胡子的座駕——莫比迪克號!
白胡子,全名愛德華·紐蓋特,出生於新世界貧窮落後的島嶼,斯芬克斯,像這個世界的大多數孤兒一樣,白胡子自幼就開始獨自流浪。
為了填飽肚子選擇出海,成為海賊,依靠著強大的身體素質與巨人血統,逐漸打出名聲。
卻並不像大多數海賊一樣,追逐財寶與女人,自幼孤獨一人的他,更渴望一種名為“家人”的財寶。
之後,因為洛克斯所說的“一票大生意”來到蜂巢島,加入洛克斯海賊團,並成為二番隊隊長。
神之穀大戰時曾與天龍人的神之騎士團團長——費加蘭德·蓋加林格戰鬥,之後洛克斯戰死,白胡子脫離了這個毫無歸屬感的海賊團,開始四處收起了兒子。
神之穀之後的第一年,1485年,白胡子和萊克斯因為一些原因在斯芬克斯相遇。
那年,萊克斯16歲,白胡子38歲。
兩人的命運從此交織。
原本交集並不深的兩人,隻是因為金獅子的原因,互相見過幾麵。
但是白胡子不止一次地嫉妒金獅子這樣的殘暴海賊卻有萊克斯這樣的家人,所以,白胡子對於這個年輕人的感觀還是很好的,並不像他對金獅子那樣。
兩人碰了麵,喝起了酒,相互攀談起來。
那時候萊克斯已然是大劍豪級彆的高手,年僅16歲,即將步入皇級。
為人謙遜有禮,溫和,完全不像是被強大力量所迷失的年輕人(點名基德,老沙,莫利亞),也完全不像是金獅子這個極度驕傲,殘暴的大海賊的侄子,更像是某個古老王國的優秀王儲。
白胡子和萊克斯暢飲,相互攀談起來。
兩人聊得越來越投機,從航海經曆到世界格局,從四海大勢到家長裡短,從哪種酒好喝,到哪個牌子的船長披風更帥。
白胡子極度賞識眼前的這個金發年輕人,那一頭金發和金獅子那頭黃毛獅子並不太像,反而像極了自己。
想到這裡,白胡子愈發鬱悶,要是萊克斯是自己的兒子該多好,這麼優秀的年輕人,不能當自己的兒子真是太可惜了。
白胡子並不知道的是,萊克斯的見聞色那時已然可以讀透人心了,雖然以白胡子的霸氣可以抵擋,但是敞開心扉的白胡子光顧著大口喝酒了,他不知道萊克斯已經知道了他想當自己的爹了。
“哈哈,果然逃不過嗎,碰到自己這種優質兒子,白胡子果然當爹屬性爆棚。”
萊克斯內心有著這樣的奇怪想法,雖然事先知道白胡子愛收兒子,但是真正把自己放到兒子這種位置,也是感覺怪怪的。
不過應該是礙於金獅子的影響,白胡子並不想和金獅子這樣的危險人物扯上什麼關係,所以遲遲沒有開口,說出那句經典的“做我的兒子吧”!
萊克斯是怎麼想的呢?
當然是主動出擊了。
自己的叔叔彆看著以後風光了幾年,可是實力跟不上野心,開始尋求古代兵器的力量來統治世界,幻想將羅傑收入麾下。
萊克斯承認,自家叔叔很強,非常強,這個世界上,除了虛空王座的那位伊姆大人未知,應該是沒有人可以單殺自己叔叔的,戰勝都不太可能。
彆忘了飄飄果實何等逆天。
除了自己的空間果實,幾乎沒有一顆果實的機動性可以比得上,手術果實太費體力,門門果實隻適合移動,論全麵性,飄飄果實某種意義上超越麵前的白胡子的震震果實。
試問,從天而降數十座島嶼,誰能擋得住?
這才是幾乎可以說是超越了自然係的天災力量!
但是當1495年,那場艾特·沃爾海域的巨大風暴摧毀了金獅子的野心後,他變得喜怒無常,變得失去理智,試圖報複世界。
曾經那個誌吞天下,獅嘯四海的雄獅,被時光,被命運,漸漸打敗了。
萊克斯雖然自信自己或許可以改變未來,但萬一呢?
萊克斯並不確定,所以,他需要更多的力量,既然自己的叔叔是金獅子,在接受了超越大海絕大多數人的起點時,也有著更多的責任。
而白胡子,不二之選!
現在白胡子剛剛脫離神之穀一年,金獅子卻已經有了自己的大艦隊,接收了洛克斯的大批遺產。
而白胡子呢?他除了帶走了幾顆惡魔果實,其他什麼都沒有帶走,那些洛克斯的手下,和他並不是一路人。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個男人此時已然擁有了強大的力量,這種戰力,已經是妥妥的四皇級彆,隻是缺乏四皇級彆的勢力支撐。
在未來,可能是十幾年後,三大傳奇相繼步入巔峰期時,白胡子的力量更是達到了鬼神莫測的地步,被老對手戰國稱為“毀滅世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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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克斯需要更多的力量,越多越好,自己的力量永遠是第一,但外力,同樣很重要。
“白胡子大叔,你沒有家人嗎?”萊克斯問道。
“庫啦啦啦啦,沒有啊,我是孤兒來著,怎麼,你小子不是有家人嗎,黃毛獅子不是你的叔叔嗎。”
白胡子笑著答道,笑聲豪邁爽朗,令人不由自主的被其散發的廣闊胸襟所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