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廿五,離過年還有五天,小亮的比賽進行了三場,他已經成功進入決賽,卻在休息時間救下了一個女孩,她就是有著唐人街小野馬之稱的大吃貨李香緋。
李香緋,米籍華裔,出身於米國的她,從小到大一直生活在米國唐人街。
雖處在異國他鄉,但得益於家族教育,以及周圍濃鬱的氛圍,李香緋很早就接觸到了華國武術,並在習武的過程中表現出了驚人的天賦,十歲開始就打遍唐人街無敵手,一般的成年人也不是她的對手。
然而,雖然喜歡華國傳武,但李香緋並不喜歡嚴苛的華式教育,日常生活中時常與父母發生爭執,並且常常會鬨到離家出走的地步。
作為一個十幾歲的孩子,李香緋的離家出走很多時候也隻是腦袋一熱臨時拍板,並不是真的要和父母斷絕來往,因此每次和父母鬨彆扭,李香緋都會寄宿到父母熟人開的一家中餐廳裡。
每次李香緋到來,叔叔都會收留,並讓她擔任店裡的女服務員與保鏢,負責端菜與整治那些吃霸王餐的客戶,開店的叔叔與李香緋的父母是老相識,因此李香緋父母對叔叔也比較放心,就由著李香緋的性子胡來。
不過,因為李香緋脾氣暴躁,而父母一直希望將她培養成大家閨秀,所以李香緋一直被禁止參加各種格鬥比賽,但生性自由的李香緋並沒有遵守父母的教導,第一次參賽時,她年僅17歲。
這一次偷跑來華國羊城,還是她人生中真正意義上的離家出走,可惜,她還是一如既往的不帶腦子,隨便拿了點錢就出來了。
因為是偷跑出來的,出門的急沒帶多少錢,辦好簽證,買了機票後,身上就沒剩多少錢了,導致她沒錢吃飯,但是,卻在飛機落地後,一出機場不是去先去報名,而是就近找家餐廳大吃大喝,為此,還與一個女孩產生矛盾,鬨了個小誤會,好在最後誤會解開,並成為了朋友,還帶她去了比賽報名點。
隻是,李香緋時刻不忘找好吃的,本想叫上李梅,結果她今天有比賽,沒法陪李香緋出門,她也隻能一個人出來吃喝,隻是,讓她鬱悶的是,在食物落肚後才發覺自己沒錢了。
老板以為她要吃霸王餐,原本是要送她去警局的,但是,卻被路過章小亮三人攔下,說要替她付錢,可是掏光了身上所有的錢,也才這桌飯菜的一半,唐心怡和顧曉潔是有錢的,隻是都在銀行裡,二女又沒帶銀行卡,這才打電話向龍逸求助。
原本是龍逸隻要把錢,打進他們的銀行卡就行,但是,三人都沒帶卡,加上聽到李香緋的名字,並再三確認她的相貌後,龍逸決定去香江。
這次,龍逸並沒有帶著小夥伴,薛之荔想跟著他也沒同意,讓她在家陪著大家。
龍逸到達時,看到四人一臉無奈的坐在店內,還霸占了一張桌子,也難怪老板會為了一桌飯菜難為幾人。
“你們可真行,出差還不帶錢。”龍逸進店對三人說道,完了看向一邊身穿紅色旗袍,頭紮兩根大辮子的李香緋。
龍逸看到她頭上兩個大鈴鐺,在前世玩街霸時,一直以為她這兩個是頭發盤起來的丸子,沒想到會是兩個大鈴鐺,看得他嘴角直抽抽。
“教官~!”
三人站起來,剛想敬禮就被阻止,顧曉潔讓開了位置,龍逸走過去坐下,看著眼前這個丫頭,微笑著招呼道:“你好!我是龍逸。”
“額⊙?⊙!我們認識嗎?”
“現在不就認識了。”
“也對,你好!我是李香緋,你也是來參加拳皇比賽的嗎?”
“不是,我是來救你們的。”
“救?救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