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軍棍還不算,開除了!
曾振興宣讀完畢,等大家聲音平息以後說道,
“請大家記住,我們是人民子弟兵,老百姓就是我們的衣食父母,也是我們打勝仗的保證。
誰敢得罪百姓,就是得罪我曾振藩,就是得罪皇上,就是毀我長城,希望大家從心裡記住這句話!”
接下來就是行刑。
劉石林被執法隊押到場邊,就地摁倒,衝著後腦一槍斃命。
他的那個同夥被地方上帶走了。
其餘幾個人被按在地上,“撲哧”“撲哧”打了三十軍棍。
褲子都被打爛了,腿上鮮血直流,估計短時間是不能走路了,他們是被抬下去的!
把人家鼻梁打折的那個發的幾塊錢都給人家賠了醫藥費,還落下個被開除的結果,何苦來哉!
彆說五萬多軍人被震撼了,旁邊的官員,士紳,名流和百姓都被嚇傻了。
他們可沒想到些許小事,處罰竟然會這麼重。
名流士紳們覺得自己有麵子,想替這幾個求情。
他們的意思是打了不罰,罰了不打,既然他們受到了懲罰,就不要開除了。
曾振藩冷著臉沒有同意,軍法無情,有情就不是軍法,這些人隻好作罷。
從此以後,大家都知道了,新軍軍紀之嚴,超乎想象,再也沒有官兵敢越雷池一步。
正常訓練開始,體能訓練強度更加大了,沒有強壯的身體其他都是白說。
又加上刀槍、弓箭、火槍、手榴彈、沒良心炮和火箭筒的訓練,士兵們的實戰技能有了巨大提升。
看了效果以後,曾振藩和羅士信他們信心大增,有了這些新式武器,大軍所到之處還不是所向披靡!
伊寧給羅士信的訓練計劃裡邊本來就有火器的使用,隻不過當時沒有實物,比較抽象。
羅士信又製定新的訓練計劃,有的放矢的加大了這幾種新式武器的使用和配合。
因為使用比較簡單,十幾天下來,大多數人都能熟練掌握使用方法了。
也就在這時候,皇上的旨意下來了。
全國各地全麵剿匪,先是府、道、縣以及各村地方到處張貼告示,正告那些土匪強盜,在看到告示十天內前往縣衙門投案自首,
隻要不是罪大惡極,沒有人命的,一句既往不咎。
過期之後,就算頑固不化,罪加一等,堅決剿滅。
而且,號召廣大百姓,舉報小偷小摸,地痞、流氓、無賴、土豪劣紳、村霸等等。
無論何人,隻要有人舉報必抓,先抓後審。
舉報有獎,獎金從一百文錢到千兩紋銀不等。
而且這次還是異地審訊。
也就是說,A縣抓的B縣審,杜絕人情官司。
如果冤枉的,當即開釋,對舉報人一律不準打擊報複。
如果有官員貪贓枉法、故意開脫、汙蔑、審查不明,可以去住縣太監那裡舉報。
輕的革職拿問,重的砍頭!
這個告示一出,全國各地就像開了鍋一樣。
這樣做的結果如何,咱們以後再說。
接著說新一軍這裡,曾振藩接到了聖旨,兩廣境內百人以上的大股土匪強盜就由他們負責剿滅。
其餘百人以下的就交給其他綠營兵。
這次皇上的意思是,所有土匪強盜一個都不留,務必除惡務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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