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凡和葉晨應付著省廳的工作組,市公安局副局長吳奧然親自出馬,帶著刑警隊副隊長劉金柱等人對樂學智展開了強大的攻勢。
但樂學智很狡猾,直接無視了公安局拿出的證據,來個死不認賬,讓吳奧然和劉金柱一籌莫展。
陸凡和葉晨在辦公室商談案情,陸凡問道“葉局,如果樂學智死不承認,就沒辦法定他的罪嗎?”
葉晨業務很精通,回道“他現在很狡猾,沒有留下任何直接證據死不認賬,如果要采用間接證據定罪,必須符合這幾條證據已經查證屬實;證據之間互相印證;全案證據已形成完整的證明體係;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結論具有唯一性;運用證據進行的推理符合邏輯和經驗。
具體來說,如果在時間、地點、人物、事情、事物、原因、經過七個要素上,不能形成證據鏈條話,運用間接證據規則證明失敗,就不能證明樂學智有罪。”
陸凡麵露愁容,問道“那現在怎麼辦?”
葉晨搖了搖頭說“沒有特彆好的辦法,我們隻能收集更多的間接證據,使之組成完整的證據鏈,符合一定條件後,法院也可以拿來做定案的證據。再就是拿時間耗,攻破樂學智的心理防線。但你也看到了,省廳的人在盯著,我現在擔心他們會從監獄入手,給樂學智轉獄!”
“果真如此,還真是一招釜底抽薪!”陸凡有些擔憂,他知道書記為了自己的事情和兩位副省長撕破了臉,還跟省政法委、省紀委、省公安廳硬抗,如果再加個省司法廳,慢慢的會影響書記的官聲,畢竟老跟上級部門對線不是為官之道,不能讓書記為了自己老得罪人!
田武斌沒達到此行的目的,改變了工作方法,開始找市局的“茬”,不斷的挑工作上的毛病,讓葉晨疲於應對、有苦難言,畢竟省廳在業務、人事上對市局有指導性,他必須老老實實配合省廳的檢查。
李明洲從小受家庭教育的影響,性格很強硬,是個不吃虧的主。如今被人家打上門來,不可能不還擊!
6月7日,迎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市科協原副主席樂學禮受賄、貪汙一案。
對被告人樂學禮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五十萬元;以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對樂學禮貪汙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沒收,返還相關單位,受賄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樂學禮先後利用擔任鄉鎮黨委書記、寧陽縣副縣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企業或個人在涉農資金撥付、農業項目、基礎設施項目、油田開發等方麵幫助,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500萬餘元。
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樂學禮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貪汙罪。樂學禮受賄數額特彆巨大、貪汙數額巨大,應依法予以懲處,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很快,樂老三和樂老四在迎江監獄“喜相逢”,他們終於有伴了!
這件事對樂學仁的打擊非常大,不僅是兩個弟弟身陷囹圄,還讓他個人受到民眾極大的質疑!你兩個弟弟,一個大肆撈錢,一個是大貪官,那你又是什麼好鳥?
就連省政府都議論紛紛,這就是李明洲書記想要的效果!
不過樂學仁內心相當強大,跑了一次京城後,在段鵬飛的開導下,逐漸成了個沒事人,好像弟弟們的事跟自己毫無關係,臉皮之厚也是沒誰了,但他的仕途基本止步了!
高考首日,陸凡陪同市委書記李明洲先後來到寧陽高中、迎江中學考點檢查高考工作,看望慰問一線考務工作人員,並向廣大考生致以美好祝願!
離開寧陽中學後,李明洲笑著問道“陸凡,我還記得你兩年前口口聲聲說要衝‘清北’,去年寧高的第一名差幾分,今年怎麼樣?”
陸凡很有信心的說“書記,您瞧好吧,今年有幾個好苗子,是我在任時招的第一屆高一,他們幾個是考上迎江中學沒有去的,學校給免了學費、生活費,單人單間的服務,家長還可以在校陪讀,老師們也經常給開小灶,從模考成績看,拿到迎中都是名列前茅,今年衝‘清北’大有希望!”
李明洲笑道“希望你能得償所願,要不然以後都是遺憾!陸凡,你看看這個文件。”
接過文件後,陸凡快速的瀏覽的一遍,還真是怕什麼來什麼,是省司法廳和省監獄管理局發來的文件,內容當然是要給樂學禮、樂學智轉監,原因是二人身患“疾病”,要轉入艾滋病犯監區。
理由相當充分,陸凡說道“書記,樂學智死不承認,案件偵破陷入了僵局,您就同意司法廳的要求吧,不要為我的事再得罪人!”
“這方麵你不用過多考慮,如果有需要,大不了規範一下迎江監獄的艾滋病監區,我可以頂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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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凡忙說“書記,真沒有必要,來日方長,公安局會繼續完善證據鏈,我相信他最終會伏法!”
“行吧,那就讓他們把人帶走。”
得到了迎江的允許,省監獄管理局動作非常迅猛,6月10日就履行完了所有的程序,提走了樂學禮和樂學智。
同時,省公安廳的工作組於當天撤走,一切煙消雲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