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有一個清晰的傾向。
可以肯定的一點是,王朝陽這個人是非常有能力的。
還可以肯定的一點是,王朝陽的這個案子,他是有罪,但罪不至坐牢三十年。
梁紅兵拿著案卷走進來的時候,李路突然做了決定——就算只是衝王朝陽這個人,也應該出手,把他從被冤枉的懸崖邊給拽回來!
況且,他李路來到這個世界,已經對這個世界產生了影響!
“小李,案情匯總,所有的線索都在這裡,包括西河縣局的分析判斷以及一些證據的描述,都在這裡了。”梁紅兵把案卷遞給李路,道,“你慢慢看,我去審審那小子。”
李路道,“梁局,給我個面子,不要動手。”
梁紅兵站住腳步,轉過身看著李路,道,“小李,你老實告訴我,你是不是認識他?”
李路搖頭,“並不相識。”
“那你為什麼處處維護他。這一路來我就覺得你有些過度維護他,你的話是沒錯的,但是我不明白啊!”梁紅兵攤了攤手說道。
李路微微笑了笑,說,“梁大哥,我是為你好,請相信我。”
梁紅兵無奈搖了搖頭,嘆了口氣,說,“行,我答應你。”
為他好,他怎麼會相信呢。
事實卻是,李路的確是在救他。三十年後的王朝陽案,當年所有的辦案人員以及負責領導,沒死的,都受到了處分,本該安享晚年,生活卻是被塵封的往事所嚴重影響。
張衛偉站起來,道,“頭兒,我到外面抽菸。”
他出去了,就在門口走廊那裡站著,一來是站崗,二來是避嫌,他知道什麼樣的東西自己不該看。跟了李路幾個月,張衛偉學會了很多的東西,在李路的一眾手下眼裡,他已經是李路機要參謀的角色。
花了足足一個多小時,李路把所有資料看完,對整個案件的脈絡清晰起來。他的第一印象是,西河縣局所謂的確鑿證據裡面,對王朝陽最不利的居然是方麗的口供,而方麗的供詞裡,有大量描述是沒有物證支援的。其他所謂的線索,幾乎都是主觀臆測的產物。
就是這些所謂的鐵證,讓一個年輕人把最好的三十年獻給了監獄。
西河縣局併案偵查的最大根據居然是這三起案件發生的時間相距很近距離很近!
而王朝陽主動承認偷盜了方麗家財務這個犯罪事實,西河縣局的偵查裡面,卻沒有足以呈堂證供的證據。也就是說,如果王朝陽不主動招供,西河縣局甚至拿不出證據來證明王朝陽偷盜了方麗家的財務。
李路感到了些許的悲哀,或者這就是時代的悲哀,但他依然對此給予了最寬容的理解。這個年代的辦案手段絕然無法與三十年後相比,大部分案件要依靠嫌疑人的主動招供,這就有了刑訊逼供,有了冤假錯案。
他重重的鬆了一口氣,眼下的情況,還沒有到無法挽回的地步。找到真正的案犯,王朝陽的嫌疑自然解除。哪怕以偷盜罪入獄,也是幾年的事情。有他給梁紅兵施加影響,把目標轉移到真正的案犯身上,也許並不困難。
然而,他找遍未來記憶,也想不起來犯下這幾起強姦案的人叫什麼名字。
他點上一根菸,在煙霧繚繞之中,陷入了一遍遍的回憶……
真正的案犯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