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的愛情,我聽我媽媽說過。
我爸就是一個普通人,知識改變命運的有為青年吧。
從小生活環境苛刻,所以很懂的節約。
我媽說他們剛剛交往的時候,我爸囊中羞澀,一個月時間才給我媽買了一根口紅,花了幾千塊吧。
那個時候,我媽可是李家大小姐,幾千塊錢對她來說九牛一毛而已。
但是感動的不要不要的。
當時我還想,我媽媽怎麼就這麼容易感動?
換句話說,我不明白她有錢有實力,為了看上我爸爸!
後來我才知道,她們的感情,是經曆過生命的洗禮!
我也在我老丈人的日記當中,看到了這個日記。
足足幾千字!
‘十一月三日,晴,今天……是我最痛苦的一天,我和夢嫣應該永遠也不可能了!我喪失了喜歡她的底氣,在她有危險的時候,那個**絲救的她,而我……膽怯了,我害怕了!但是他沒有,或許……他真的很喜歡夢嫣,與他相比,我有的隻是錢!可對於夢嫣來說,她最不缺的就是錢!用生命去維護自己的愛情,我可能做不到,我是宋家的獨生子,我要為了宋家而活……’
看到這裡,我輕笑一聲。
這逼樣,也好意思說愛?
當然,每個人不同,他做不到的,我爸爸做到了,所以他們才會走到一起。
我媽媽跟我說過,那一次滑雪,遭遇雪崩,若不是我爸爸,我媽媽肯定就死在裡麵了。
為此,我爸爸要斷了好幾根肋骨,就是為了保護我媽媽。
這份愛情,沒什麼可說的!
如果我是我媽媽,我也會選擇我爸!
一個人敢為你付出生命,沒理由不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