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這話,丁威直接就打算拜李老板為義父,隻是擔心李老板不肯,暫時作罷。
去酒店的時候,李解沒陪丁威,丁威自個兒先休息一天,明天做完活動,還報銷周圍一圈景點的旅遊門票。
晚上丁威就拉著跟班聊了起來,小跟班也是個剛畢業的實習生,啥也不懂,但有一點,他當丁威經紀人助理這活兒,那是受了一肚子的氣。
“丁哥,你想跟李老板混啊?”
“小董,你覺得李總有這意思沒有?我是說拉我入夥兒。”
“應該有吧?要不然李老板不會帶咱們去看工廠。”
“我也覺得有,不過咱現在人氣低迷,十八線小明星一個,咱憑什麼讓李總給咱們資源呢?”
“簽個賣身合同?”
“……”
丁威感覺小董這個小跟班很有悟性,當老板的,哪有不喜歡員工簽賣身合同的。
隻不過他都奔三了,再簽賣身合同純屬弱智,硬要說跟新人的區彆,那大概就是外型過得去,再加多少也有點兒演技,拍個特攝劇,夠用了啊。
同時自己粉絲雖然不多,純度也低,但多少也有,還是能炒一點點熱度的。
怎麼著也比桀驁不馴、技術粗糙、毫無人氣的新人要強,再一個,自己也不是那種混久了的“老油條”,就是想混個長期飯碗,職業規劃是往新人培訓上轉。
這可是優勢。
但問題是……
怎麼把這個優勢,直白地說給李解聽呢?
經紀人就充當了不錯的角色,但是,丁威真正的經紀人就特麼一坨狗屎,天天圍著公司裡的紅人轉,自己基本上算是完蛋了,坐等全麵糊掉的最終審判到來。
所以,丁威打算把小跟班小董撈過來,跟自己一起乾。
反正現在連娘炮二郎神都演了,再折騰也就那樣,醜角兒再多也未必輪得到自己,特型演員多得是。
“小董,你現在負責我的出行活動,一個月到手是三千九,對吧?”(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