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用了,我一大把年紀了,還穿什麼新衣服。”
趙秀雲還是搖頭拒絕。
“娘,你才四十多歲,還很年輕,哪裡年紀大了。”
秦婉真的覺得國內的女人都太焦慮年紀了,二十五歲就覺得青春不再,三十歲就巴不得清倉大甩賣把自己嫁出去,三十五歲就覺得自己年老珠黃,四十歲就覺得自己人生到頭了。
秦婉才不這樣認為呢。
老話常說,四十歲的男人一枝花,四十歲的女人豆腐渣。
呸,這都是什麼荒唐言論。
憑什麼男人至死是少年,女人的青春從嫁人開始就結束了呢。
秦婉覺得同樣的年紀,男人可以拚搏奮鬥追求夢想,那麼女人也可以。
當然秦婉這個思想還是太超前,趙秀雲肯定一時半會還不能接受。
“娘真的不要衣服,你們留著錢自己花就行了。”
趙秀雲作為一個傳統的農村女性,從小出生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家裡,還沒有灶台高的時候,就已經要幫家裡人燒柴做飯了,在家裡做了十八年的保姆,成年後又迫不及待被父母賣給了江義元做妻子。
江義元和趙秀雲的父母一樣,把趙秀雲當做一個奴隸使喚,讓她上工讓她洗衣服做飯,還讓她生孩子,夜夜伺候自己。
趙秀雲從小到大,從單身到嫁人,就一直是一個奴隸的存在,根本手裡就沒有拿過錢,所以她也從來沒有花過錢。
趙秀雲看見秦婉給自己花錢買衣服,第一反應就是心痛,還有覺得自己怎麼配讓秦婉花錢給自己買衣服。
“你好,這六件衣服都給我包下來吧。”
秦婉知道拗不過趙秀雲,於是先斬後奏要買單。
“婉婉,你怎麼付錢了?”
趙秀雲看秦婉掏錢,瞬間就急了。
“我說給你買,就給你買,如果你不想試,那麼我們拿回去再試,不合適我再花錢找人改。”
“花錢找人改,那又要花多少錢啊?”
趙秀雲眉頭緊皺道。
“娘,我已經付錢了,衣服我也買下了,我是不會退的,如果你不想花錢給人家改衣服,那麼就去試一下合不合適,現在在店裡還是可以換尺碼的。”
“那我去試試。”
趙秀雲想秦婉都給錢了,萬一不合適又要多花錢了,於是隻能去試衣服了。
秦婉昨天就發現了,要趙秀雲買東西,就必須強製給她買,如果她不要,就說把東西丟了,這樣趙秀雲就會擔心浪費,不得不接受自己買給她的東西。
秦婉給趙秀雲買了衣服後,又給趙秀雲買了幾雙鞋子。
趙秀雲自然也是一通拒絕,但是沒有辦法,秦婉還是先斬後奏地買下了。
因為二嫂王春玲之前給趙秀雲做過鞋子,所以知道趙秀雲的碼數,所以秦婉直接就給趙秀雲買了三雙鞋子。
秦婉給趙秀雲買完東西後,就帶著大家一起去國營飯店去吃飯了。
這還是趙秀雲第一次去國營飯店,她看見飯店那麼多打扮靚麗的城裡人,頓時感覺到渾身不自在,趙秀雲感覺自己好像陰溝裡的老鼠一樣,和這店裡的人各種格格不入。
因為秦婉和飯店有合作,加上每天中午都會過來吃飯,所以服務員都認識了秦婉,見到秦婉過來,還說專門給她留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