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內容本來是打算更新在上一章末尾的,不過來不及碼出來,所以乾脆就開個小單章說一下這件事吧。
昨天《我記得》那首歌發出去之後,我是真沒想到大家爭議會那麼大...
有兄弟說我是故意選小眾歌,用自己的喜好強按著大家接受...
我人都直接委屈的躲被窩裡哭了。
我選歌的第一標準,就是要有一定的知名度,不選那些太小眾,風格太獨特,不符合大眾口味的。
(嗯,我有個朋友曾經在書裡麵寫二手玫瑰的仙兒和耍猴兒,然後被罵慘了...)
《我記得》這首歌質量如何我不敢評價,但真算不上什麼小眾歌,它在qq音樂上是九萬評論,在網易雲上是三十六萬評論。
這個評論數已經是一個很大的量級了,拿薛之謙的《演員》舉個例子,演員在qq音樂上是六萬四的評論,在網易雲上是三十一萬。
這個數字比《我記得》還低一點,雖然評論數多少也不代表著歌就知名度更高,更火,但在看不到播放量的情況下,我覺得評論數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作為一首歌熱度的參考的。
至少大家肯定不會覺得《演員》是小眾歌。
所以《我記得》也真算不上小眾。
很多人不喜歡這首歌,我覺得很正常,每個人都有著獨屬於自己的音樂口味,一首歌是不可能做到每個人都喜歡的。
就算我拿各位心中最喜歡的歌寫上去,也一樣是會有不少的朋友覺得不好聽。
寫的歌有一部分人不喜歡這事真難以避免,我會儘量努力的去選擇更大眾,更有味道的一些歌寫上去。
如果碰到沒聽過不了解的,可以嘗試著去聽一下,或許會是自己喜歡的風格。我就很喜歡聽各種小說裡的歌單,裡麵經常會發現我以前沒聽過的各種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