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結束後,林毅回到辦公室後,看了一眼城建局彙報的統計,目前有七家央企施工企業和一家東南省國企施工企業,參與寧海市的工程建設。
林毅先後給這八家單位的負責人打了電話。
八家單位的負責人,很乾脆地答應了林毅提出的兩個要求。
第一,八家央國企馬上複工,繼續墊資施工,保證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堅決杜絕因為此問題影響寧海市委市政府的工作。
第二,八家央國企給工程管理單位的履約保函,換成履約保證金,並且確保履約保證金在明天下班之前繳納完畢。
八家央國企負責人這麽痛快答應林毅的要求,無條件配合寧海市工程建設項目,隻因林毅的一個許諾:中紀委調查組對寧海市貪腐案,調查隻涉及到政府層麵,央國企的問題自行調查處理!
林毅的這個承諾,等於將懸在八家央國企頭頂的利劍拿掉了,企業負責人不必再擔心官帽子的問題了,怎麽可能不配合林毅的工作?
彆說是打錢,讓他們叫爹都沒問題!
當然,如果換成其他人,他們是絕對不相信這個承諾的,哪怕是市委書記喬輝煌,乃至分管建設的副省長都不行!
一方麵,他們知道,寧海反腐案是林毅掀起的,中紀委調查組是林毅引來的。
另一方麵,林毅曾在中紀委工作過,加入過中央巡視組,跟中紀委的關係非同一般。
更為重要的是,他們在魏海峰案爆發後,都打聽到了林毅的背景。
鑒於以上三個原因,林毅在這件事情上說句話,可能比省委書記和省長說話都好使!
當然,林毅敢許下這樣的承諾,主要因為「居間費」是工程建設領域不可避免的共性問題,主要責任在工程管理單位——施工單位不這麽做的話,根本爭取不到項目!
而且,中紀委調查組也不想調查八家央國企,否則牽扯麵就太廣了,短期內不可能結束調查,而且會得罪一大批人,很難給上麵交差。
而按照林毅的提議處理,「皆大歡喜」。
這也是林毅在如何平衡反腐倡廉和經濟建設工作上,做出的第一個選擇,先解決主要矛盾。
為了讓林毅能夠感受到誠意,八家央國企連夜召開了專題會議,做了部署,要求各分公司和項目部,明天必須完成林毅交辦的任務。
當然,他們在會上沒有說明這是林毅和寧海市政府提出的要求,而是以公司下達的任務,要求下麵公司和項目部抓好落實。
第二天,下午四點。
市城建局局長程安,再次來到了林毅的辦公室。
「林書記,截至目前,八家央國企參與的工程項目全部複工了,而且所有項目的履約保函換成了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都陸續到帳了。我聯係市交通局權力巔峰:從領導大秘開始(勝天一局)最新章節手機訪問:https://m.101nove.com/wapbook103409/49566276/